■广州番禺一家制衣厂,在疫情发生后迅速转型生产医用防护服。

  广东推出23条政策助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产复市

  新快报讯 3月25日,广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广东新冠肺炎疫情和防控工作情况,重点介绍广东省个体工商户全面复工复产情况。

  就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面临的困难,省市场监管局等9部门,制定了《关于应对疫情影响加大对个体工商户支持力度的若干政策措施》,为支持个体工商户尽快全面复工复产复市、渡过难关提供了重要支撑。

  关键词:湖北“健康码”

  蓝码亮码通行 无需另开证明

  会上,广东省卫生健康委二级巡视员纪乐勤介绍,3月24日0-24时,全省新增境外输入确诊病例5例,分别为广州4例(英国、巴基斯坦、美国、智利各输入1例)、深圳1例(英国输入),25日0-12时 广东无新增境外输入确诊病例,截至25日12时,全省累计报告境外输入病例81例,境外关联病例1例;累计出院4例。

  随着湖北“解封”,离鄂人员凭借湖北“健康码”绿码安全有序流动,“这就意味着从25日开始会有大批的湖北人员返粤。” 纪乐勤同时表示,湖北人民是广东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真诚欢迎湖北人员来粤生活、工作,为广东经济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

  纪乐勤还提到,此前,广东积极推进“粤康码”与湖北“健康码”的信息衔接互通和结果互认。目前,湖北来粤人员登录“粤省事”小程序领取“粤康码”,结果显示为蓝码的人员即可以此作为购买机(车)票、登机上车、通行居住小区和工厂厂区、进入公共管理和服务机构的有效凭证。

  “一机在手,亮码通行,无需另行开具相关的证明材料。”新冠肺炎确诊患者、疑似患者与密切接触者等重点人员,高风险等级县市区人员,他们所持有的湖北“健康码”与“粤康码”会显示为红码,暂不支持来粤返粤。

  同时,广东将发挥发热门诊和药店的监测“哨兵”作用,对每一个就诊病例和购买退热、止咳药的人员,要询问是否有重点地区旅居史,一旦发现有流行病学史的人员,将进行新冠肺炎的核酸检测。此外,广东将选派更多的疾控人员加入到湖北返粤来粤人员的居住和工作比较集中的地方驻点,加强监测观察,提供指导服务,确保湖北来粤人员有序安全的返粤返岗。

  关键词:复工复产复市

  推出23条措施 支持个体工商户

  广东积极采取措施,支持个体工商户全面复工复产复市。

  在会上,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麦教猛介绍,广东是个体工商户大省,截至24日,全省实有市场主体1274.7万户,其中个体工商户716.2万户,占全省市场主体总数56%,带动就业人口超过1500万人。

  麦教猛说,针对疫情发生以来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面临的系列困难与问题,省市场监管局牵头会同省发改委、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商务厅、国资委,广东省税务局、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广东银保监局等9部门,按照积极稳妥、短期救助和长期互助相结合的思路,研究制定了《关于应对疫情影响加大对个体工商户支持力度的若干政策措施》,从降低经营成本、加大资金纾困力度、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加强服务保障四个方面推出了23条措施。

  对于大家关心的减免场地租金方面,麦教猛详细介绍,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个体工商户,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免收第一个月租金,减半收取第二、三个月租金。在减轻税收负担方面,自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将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由3%下调至1%。对个体工商户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以及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为了配套若干措施的实施,3月21日,省市场监管局还制定印发了《关于全力推动市场主体复工复产复市的通知》,帮助包括个体工商户在内的广大市场主体复工复产复市。

  释疑

  哪些租户可以要求减免租金?

  广东省律协:三个条件缺一不可

  在会上,有记者提问,目前个别租户要求减免租金,请问在法律上有什么依据?哪些情况下可以减免租金?如果拒不支付租金,将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对此,广东省律师协会会长肖胜方解释,省政府2月6日发布了“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若干政策措施”,其中提到“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对受疫情影响较大不能正常经营的民营承租企业免收第一个月租金,减半收取第二、三个月租金;鼓励其他物业持有人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减免租金”。

  “对这个文件,我们要准确解读、正确适用。”肖胜方提到,适用这一条规定要同时具备三个条件:承租人必须是民营承租企业、承租标的必须是国有资产类用房、承租用途上必需要用于经营,且经营行为受疫情影响较大而不能正常经营的。

  他说,上述三个条件缺一不可,比如说,承租人是国有企业或外资企业,因为不符合民营企业的主体条件,就不能享受前述减免租金的红利;如果承租目的是用于居住,而非用于经营,自然不能适用前述规定;还有一些承租企业,可能疫情对其经营业务并没有造成实质性影响,同样不能适用前述规定。

  如果租赁物不是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根据物权保护原则,政府不能直接以行政决定或命令的方式要求其他物业持有人减免租金。这时租户是否可以要求减免租金呢?

  肖胜方认为,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如果经营业务并未受到疫情的影响,承租方主张减租于法无据,与理不符,自然不能借疫情的名义来逃避租金债务;确因疫情或者政府及有关部门采取疫情防控措施影响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当事人主张适用不可抗力并请求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的。

  他强调,减免租金并非承租方单方可以完成,过程和结果自然影响了出租方的权益,因此,减免租金的途径必须依法进行。

  相关报道

  为中小微企业减免租金

  广州最高奖励80万元

  新快报讯 记者黄闻禹 通讯员穗工信宣报道 3月25日,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出关于组织2020年中小微企业租金减免奖励资金申报的通知,即日起组织开展2020年中小微企业租金减免奖励资金申报工作。3月25日至4月20日,业主单位和运营单位可网上申报。

  通知明确申领主体应同时符合以下三个申报条件。奖励标准方面,租金累计减免100万元以上、150万元以下的,给予一次性40万元奖励;租金累计减免1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给予一次性60万元奖励;租金累计减免200万元以上的,给予一次性80万元奖励。

  项目申报须通过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管理系统(http://shenbao.gzii.gov.cn/,技术支持电话:020-83757009、83757014)进行网上申报。各区主管部门须在2020年4月30日前将推荐函及纸质申报材料报送市工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