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病了借亲戚朋友的社保卡用一用行不行?不行!这样的行为已涉嫌欺诈骗保。近日,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分析了一起真实案例,并提醒广大参保人:将本人的社保卡转借他人就医,将面临暂停其社会保障卡记账功能的处罚;持他人社保卡冒名就医的,将面临数倍罚款。

  2019年7月,深圳市医疗保障局接到反映,深圳市某医院普通外科某病床病人疑似“人卡不符”。接到线索后,深圳市医保局核查人员立即前往现场。核查发现,该医院普通外科48床患者施某并未参加深圳市基本医疗保险;医生王某、肖某在接诊患者施某时,未有效核验参保人的社保卡,造成参保人社保卡被他人冒名就医;施某住院时使用的社保卡实际为深圳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凌某的,施某为凌某的表兄。

  施某冒用凌某社保卡住院的违规行为被及时发现,并未发生住院医保记账;不过2019年6月23日,施某已经违规使用凌某社保卡,发生医保记账301.9元。

  对于这一起施某冒用他人社保卡就诊的行为,相关部门给予了严厉处分。依据《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深府令第256号)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责令“冒卡就医”当事人施某退回骗取的医疗保险待遇金额301.9元;处以骗取金额五倍的罚款,罚款金额为1509.5元。

  同时,依据《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深府令第256号)第一百零四条的规定,暂停参保人凌某的社会保障卡记账功能12个月。社会保障卡暂停记账期间,参保人发生的医疗费用符合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可申请报销,但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待遇减半支付。

  此外,涉事医院及涉事医生也受到相应处罚,对深圳市某医院扣除违规、违约金905.7元;对深圳市某医院医生王某、肖某分别扣除协议医师积分1分;责成当事医院加强对全体医务人员的教育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