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报讯 (记者 何小敏) 广州市人大常委会日前发布消息,将于2020年9月对《广州市物业管理条例(草案二次审议稿)》进行二审。为贯彻民主立法原则,广泛听取民意,做好该法规案的审议工作,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对《广州市物业管理条例(草案二次审议稿)》的意见和建议。

  物业应配合落实应急措施

  此次二审稿特别增加了突发事件应对条款,规定突发事件应对期间,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服从政府统一指挥,依法落实应急预案和各项应急措施,在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积极配合居民委员会开展工作。二审稿还规定,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给予必要的物资和资金支持。

  二审稿还对物业服务企业职责进行了细化,其中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履行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责任,指导、监督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进行生活垃圾分类。还明确规定,物业服务企业不得以业主、物业使用人拖欠物业服务费为理由,减少服务内容,降低服务质量,擅自中断其正常用水、用电、用气、通讯、有线电视信号,以及实施损害业主、物业使用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预防坠物禁止高空抛物

  二审稿明确了建筑物外立面安全管理责任。规定:业主是房屋外立面的安全责任人。业主委托物业服务企业负责房屋外立面的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加强对房屋外立面的维修、养护和管理,防止外立面发生爆裂、脱落等危及安全的情况。外立面有可能产生爆裂、脱落等安全隐患或者发生爆裂、脱落等危及安全情况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及时采取警示、围蔽等安全防护措施,并及时组织对外立面进行维修、更新、改造。

  二审稿还明确了物业管理区域内从事禁止行为的法律责任,其中就包括“高空抛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