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新快报推荐列入第三批历史建筑的下九路24~32号(双号)天喜堂旧址是建筑大师林克明的处女作。

  广州第三批历史建筑推荐名单昨通过名城委审议

  广州新增历史建筑88处,总数达566处

  其中14处由新快报推荐

  ■新快报记者 何 姗 莫冠婷 摄影 孙毅

  昨日,市长陈建华主持召开广州市文物管理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委员会201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广州市历史建筑(第三批)推荐名单》。名单出炉后,广州新增历史建筑88处,历史建筑总量则升至566处,部分建筑来自刚结束的广州史上最大规模的文化遗产普查成果。其中有14处是新快报推荐。

  同时通过审议的还有《广州市第一批历史建筑保护规划》。

  与第一、二批历史建筑相比,第三批历史建筑推荐名单有哪些变化?普查与认定的机制上有什么需要改进?在修缮技术指引以及保护资金仍未到位的情况下,应如何做好保护?新快报记者采访了第三批历史建筑普查团队的负责人华南理工大学建筑学院张智敏博士和刘晖博士。

  第三批历史建筑增加工业遗产数量

  新快报:本次名录与第一、二批相比,从价值类型、建筑类型、建筑风格、分布地区等方面比较,似乎覆盖更为全面,你们认为有何不同?有哪些类型是一、二批没有的?有哪些你们认为应列入的至今都未有列入?

  答:本次名录与第一、二批相比,类型更为丰富,增加工业遗产的数量,城郊数量分布均衡。

  粤汉铁路流溪河大桥和录顺船坞是前两批都没有的类型,粤汉铁路流溪河大桥是清末民国粤汉铁路的重要遗存,录顺船坞是广州最早一批近代工业的代表。

  有些前三批都没列入的,可以通过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予以推荐认定。

  新快报:广州市提出按“小步快跑”的原则,结合全市文化遗产普查工作,按照“普查一批、评估一批、上报一批、公布一批”的思路认定历史建筑,刚结束的文化遗产普查有哪些成果已列入?有没有属于濒危或待开发地块的建筑?

  答:第三批历史建筑推荐名单中,有部分来自于较早开展并形成正式普查成果的区域,希望能加快普查线索的认定,如从化区、黄埔区、荔湾区的部分是从已经正式上报的成果中挑选的。

  第三批名单中还有来自于待开发地块的,在控规调整中进行文评时推荐的名单,这些地块已经通过了控规调整,如广纸片区、员村片区。对这些历史建筑线索的认定也是期望在即将开发的地块中落实文化遗产的保护。

  新快报:第三批历史建筑推荐名录中个人或团体自主推荐有哪些?

  答:这次名单中暨南大学、华南农业大学等处的历史建筑是单位推荐的,显示学校或有组织历史的代表性建筑值得保护,学校对推荐工作也给予了积极的支持。如豆栏上街12号民居经由民主促进会推荐的,广州华侨学生补习学校石牌旧址是由暨南大学推荐。

  部分国有历史建筑保存状况极差

  新快报:本次名录有不少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及历史文化街区的历史建筑入选,如沙湾镇、塱头村、宝源路、栖栅南街、同福西路。这种双重保护是出于什么考虑?但另一方面,一些不当整饰、修缮、改建较为严重亟待个案保护的历史文化街区如华侨新村的历史建筑未被列入,为什么?

  答:对于名单中属于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及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范围内的线索,主要是考虑在街区和保护区未获得正式区域性的保护规划和市民未被告知保护对象和要求之前,给其中除文物保护之外还亟需保护的建筑先行单体保护。

  对于类似华侨新村这样大量改变原貌的街区中认定历史建筑,由于时间紧迫,推荐工作不是街区普查,无法在不经过仔细甄别改建、加建或不当修缮的情况下,评估建筑的保护价值,只能留待该片区的普查筛选后再进行复核认定。

  名镇名村和历史街区要保护历史价值、体现历史风貌,都应有一定数量的历史建筑,其中的历史建筑既可以分批推荐公布,也可以通过街区保护规划编制或修编予以确认。双保险是指的名镇名村和街区保护规划控制整体风貌,同时公布历史建筑保护价值大的单体。

  新快报:第二第三批历史建筑认定都加强了入户调研与多方征询保护意愿,经过你们入户调研及征询意见后被淘汰的占多少比例?为什么?从入户调研看目前广州历史建筑的质量与保存状况如何?入屋调研过程中还发现什么新的问题?

  答:第三批的名单经过入户调研及征询意见后,淘汰了约14%左右,主要是因为入户调研室内保存状况较差、改动较大,且历史风貌价值不突出。或是无法进入室内,室内情况不明的。

  从调研来看,保存状况不容乐观,特别是两种情况尤其让人担心,其一是市中心内的部分公有历史建筑作为居住功能使用的,“七十二家房客”的状况使得历史建筑难以承受,使用人无能力也无主动保护的意识,又有各种担心不接受换房搬离,造成居住环境极差,历史建筑保存状况极差。其二是部分位于远郊的历史建筑,由于业主搬离或是产权不清造成建筑的空置荒废,地方政府碍于产权问题无法有效地介入保护,历史建筑处于迅速衰老的过程当中。

  希望建立可行灵活的历史建筑活化机制,突破原有公房管理的对社会活化利用的障碍,有效调动社会力量进入。对于产权不清的非国有历史建筑,如果没有代管人也没有使用人的,保护责任如何落实?建议由政府代为修缮并作为公益性使用,今后如果有人出来主张权利,则可令其补交修缮费用。

  建议建立历史建筑专业巡查队伍

  新快报:刚审议通过的《广州市第一批历史建筑保护规划》对业主修缮保护房子有何帮助?在修缮技术指引以及保护资金的支持仍未到位的情况下,应如何做好保护?

  答:《广州市第一批历史建筑保护规划》划定了每处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和禁止性使用功能。在保护图则全部完成后,每个历史建筑的保护责任人都可以获得一个小册子,图文并茂的标出要保护的核心价值要素,凡是涉及这些部位的修缮就不是轻微修缮,要按程序报批。

  从一、二批历史建筑名单公布以后出现的问题,主要需要加强对业主和街道的宣传工作,告知工作需要落实,防止出现名单公布只有规划部门、部分媒体和市民知道,业主和街道未知的情况。修缮及改建等建设活动需要典型实例示范,推动历史建筑的活化利用向积极和合理的方式进行,同时需要加强对历史建筑的现场专业巡查和市民业主的沟通工作,可以学习文物的专业日常巡查经验,建立历史建筑专业巡查队伍。

  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应推荐历史建筑

  新快报:从开始第一批历史建筑普查认定以来,你们认为普查与认定的机制上有什么需要改进?

  答:广州历史建筑的推荐认定其实是三种途径并行,一是我们这里的分批次推荐认定,二是全市文化遗产普查推荐,三是在街区和名镇名村保护规划中推荐。前两种途径主要是对面上的,今后要在街区保护规划中深入研究发掘,做“深耕”的工作。另外从机制上,今后还可能增加历史文化街区、历史风貌区,这些新增的街区风貌区都要在编制保护规划时推荐历史建筑。

  历史建筑从推荐到认定的时间过长,根据《广州市历史建筑和历史风貌区保护办法》,历史建筑线索的预保护期为一年,许多推荐历史建筑线索过了一年仍未完成申报。

  鼓励单位和个人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和文物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发现有保护价值的建筑,增加历史建筑普查的全面性。

  对于新出现的推荐线索和五普推荐线索已经开展第四批历史建筑的评估及认定工作。

  新快报推荐的14处历史建筑

  1。海珠区革新路新民十一街22、24号

  2。新民十一街4、6号民居

  3。中国福安保险公司广州分公司和平东路59号

  4。下九路天喜堂旧址 下九路24~32号(双号)

  5。桨栏路46号

  6。位元堂 桨栏路56号

  7。黄耀南老药行 桨栏路93号

  8。东昌大街17号之二

  9。东昌大街26号、28号

  10。东昌大街34、36号

  11。庙前直街53号、55号,庙前西街1号-15号(单号)

  12。泰康路162号华安楼

  13。香港中国康年人寿保险公司 一德路464号

  14。中山一路小东园6号6号楼 原广九铁路俱乐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