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检总局昨天在官方网站发布消息,称质检总局直属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2月12日发现的一例从委内瑞拉归国的发热人员,昨天经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国CDC)确认,该病例为我国第二例输入性寨卡病毒感染病例,也是口岸检出的首例病例。   

  □通报

  男子机场被查出“寨卡”

  据 国家质检总局通报,2月12日,一架从俄罗斯飞来的SU220航班抵达广州,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白云机场口岸卫生检疫人员对入境旅客进行检疫查验时,现 场红外测温仪报警,卫生检疫人员马上根据红外图像找出发热旅客。在按规范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检疫人员将其带入医学排查室作进一步流调和排查。该旅客自 称有发热、咽痛症状1天,未服用药物治疗。

  国家卫计委通报称,患者,男,28岁,广东省江门市人,近年在委内瑞拉经商。患者从委内 瑞拉返粤。2月10日,在从委内瑞拉返粤途中出现发热,12日抵达白云机场入境健康检疫时发现有发热、皮疹。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立即采血筛查寨卡病毒, 并通过广州120急救中心将患者转运至广州市医疗机构隔离治疗。

  12日下午该局对患者样本检测结果为寨卡病毒核酸阳性。当晚,广东 省疾控中心复核检测患者样本寨卡病毒核酸阳性。2月15日,中国疾控中心复核检测患者标本寨卡病毒核酸阳性。专家组根据患者流行病学史、临床表现和患者标 本检测结果,确诊该病例为输入性寨卡病毒感染病例。目前患者仍在医院隔离治疗,体温正常,病情已明显好转。

  病例引发扩散风险较低

  鉴 于患者来自寨卡病毒疫情发生国家委内瑞拉,广东检验检疫局立即将相关情况逐级报告至质检总局和广东省卫计委,按照相关文件规定进行处置,并立即联系广州市 政府指定传染病定点收治医院,使用专用救护车辆转运患者到医院进一步隔离诊治。广东检验检疫局同时加强对同航班入境人员的排查,在未发现其他有症状者后, 按照相关处置程序,对同航班人员进行了健康教育,登记密切接触者信息,将信息整理存档,并对航空器和口岸相关场所进行严格的卫生处理。

  国 家卫计委表示,广东省防控专家组对输入病例带来的传播风险评估认为,患者在机场入境时第一时间被检疫发现,并及时实施隔离治疗;寨卡病毒病属于蚊媒传播疾 病,主要是通过伊蚊叮咬感染;目前正值冬末春初,气温较低,尚未进入伊蚊活跃期,因此,此次输入病例引发传播并进一步扩散的风险较低。

  □背景

  严控寨卡疫情口岸传入

  据了解,自2015年以来,美洲多个国家相继发生寨卡病毒感染病例,欧洲、亚洲、大洋洲等地区国家也有输入病例报告。2015年11月,质检总局组织召集有关专家开展寨卡病毒疫情风险评估,对寨卡病毒疫情进行研判。

  2015 年12月1日,质检总局发布公告,要求加强口岸防控措施,防止疫情传入。今年2月1日,世界卫生组织宣布,新生儿小头症和其他神经系统病变在巴西密集出 现,构成“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这些病例可能与寨卡病毒流行密切相关。质检总局要求加强口岸疫情防控,有效防范寨卡疫情输入。

  据 了解,针对疫情,质检总局组织口岸相关实验室及时研制、储备了寨卡病毒核酸检测方法,举办了寨卡病毒实验室检测技术培训班,确保全国检验检疫系统各口岸均 具备对寨卡病毒的监测和检测能力,开展有针对性的体温检测、医学巡查、流行病学调查和医学排查,做到“逢警必处”。

  质检总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疫情发展,质检总局将继续按照寨卡病毒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联防联控和宣传教育,控制口岸蚊虫密度,严防蚊虫传入,密切关注疫情和调整落实防控措施,严控寨卡病毒感染疫情从口岸传入。

  □提示

  如去疫情国家务必防蚊

  国家卫计委提示,当前南美等地流行寨卡病毒病,公众如近期到寨卡病毒疫情发生国家和地区旅行,要注意做好防蚊措施,一旦出现发热、皮疹、肌肉关节疼痛等症状,应及

  时到医疗机构就诊,并主动告知医务人员相关旅行史。孕妇及计划怀孕女性近期要慎重考虑前往发生疫情国家/地区。如必须前往疫情国家,请务必做好防蚊措施。

  京华时报记者袁国礼马金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