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报讯 (记者 何小敏 黄芳芳) 本土快餐品牌真功夫原总裁蔡达标终审已获刑14年,狱中的他继续委托代理人对现任董事长潘宇海发起挑战。因不认可董事会关于潘宇海被选为董事长等议案,蔡达标提起诉讼。7月20日,天河区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撤销相关决议。真功夫方面表示,将提起上诉。
案情回放
董事长任命起纠纷
2011年,蔡达标及真功夫部分高管因涉嫌经济犯罪被警方羁押,2014年6月,蔡达标以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终审获刑14年。然而,股权之争并未就此平息。早在2013年,蔡达标诉真功夫公司知情权纠纷一案中,蔡达标称,因自己被羁押,无法行使股东权利,于是委任其妹妹蔡春红接替其担任真功夫公司董事、董事长,代表其行使大股东权利,但公司不承认蔡达标对蔡春红的委任,拒绝蔡春红履职。
2013年12月9日,真功夫公司临时董事会会议通过决议,潘宇海当选董事长。蔡达标之后委托其妹妹提起诉讼,认为蔡达标未收到会议的通知,真功夫公司董事会召集程序违反公司章程,要求撤销。
法院审理
一审判决撤销决议
天河区法院审理后认为,根据《公司法》规定,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规定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该院对真功夫公司是否向蔡达标“适当发出”会议通知进行了分析,认为在会议召开期间,蔡达标因涉嫌犯罪被羁押,真功夫公司作为所涉刑事案件被害单位参与了刑事案件的审理。作为与刑事案件密切相关的一方,完全能够通过合理途径获知蔡达标的联系方式,该公司以不清楚蔡达标羁押地且联系存在法律障碍为由称无法联系其本人,理由不成立。
该院还认为,真功夫公司理应清楚蔡达标本人无法签收该公司寄往其身份证住址的会议通知及提案,且该公司未提供证据证明该邮件已由蔡达标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对于真功夫公司提出有关因蔡达标构成犯罪,已不具备董事资格,公司没有义务向其送达的问题,法院认为,当时有关蔡达标的一审刑事判决书尚未依法作出,尚不能认定其已构成犯罪。法院认为,真功夫公司未能合理保障蔡达标就该次会议享有的基本权利,判决撤销相关会议决议。
公司回应
判决对经营无实质影响
对于法院裁决理由,真功夫公司管理团队认为,公司已按公司章程规定将会议通知送达给蔡达标,已经尽力履行了“适当发出”的送达义务。案涉董事会召开之日,蔡达标尚未被判刑,但已依法被刑事羁押,已不能履行董事职务,且按《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第四条之规定,“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不能担任法定代表人。
在给信息时报记者发出的声明中,真功夫称,公司将对本案一审判决提起上诉,并对二审充满信心,主要是因为蔡达标因未执行他案生效判决,所持的本公司股权正在被越秀区法院执行拍卖,其股东身份或委派董事的权利将发生变化,会直接导致本案二审出现重大转折。
同时,真功夫公司强调,蔡达标起诉撤销该次董事会决议,核心意图在于推翻董事会选举潘宇海担任公司董事长的决议,法院虽然作出了撤销该次决议的一审判决,但对公司的经营管理不会造成实质性影响。且一审判决仅仅认为公司董事会召开程序存在瑕疵,对会议各项内容并没有作任何否定。声明指出,在董事会的支持下,公司既定的各项战略将坚定不移地得以落实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