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来,全市对存在“为官不为”问题的77名党员干部作出处理,其中处级干部15人,党纪政纪处分45人、内部通报25人。

  今年上半年对全市1832名党员干部实施谈话提醒。一年来对13名不胜任现职和不适宜担任现职的领导干部进行了组织处理。

  广州日报讯 (记者张翔宇 通讯员钟纪暄)昨日,全省纪检监察机关2016年上半年工作总结会在广州召开。据悉,去年以来,广东各地纪检监察机关围绕着监督执纪问责主业,大胆改革,积极探索了一系列做法。中山自2015年7月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以整治党政领导干部不作为、不担当为主题的“为官不为”专项整治工作。一年来,全市对存在“为官不为”问题的77名党员干部作出处理,其中处级干部15人,党纪政纪处分45人、内部通报25人。全面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为经济社会发展积极营造高效廉洁、干净干事的政治社会环境。

  收集干部群众反映

  “为官不为”问题106个

  经市委书记亲自部署,市委常委会研究讨论,市纪委和市委组织部组成市党政领导干部不作为不担当专项整治工作组,通过走访全市24个镇区、21个市直单位、73个社区和16家企业,收集干部群众反映“为官不为”问题106个,梳理出较为集中的问题59个。主要存在四种情形,即执行上级机关决策部署不力、履行执法执纪职责不力、履行社会管理职责不力、履行内部管理职责不力。

  通过前期的大量调研,市委出台了《中山市党政领导干部不作为不担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整治方案列明“为官不为”十类负面清单,并针对“为官不为”认识模糊的情况,从三个方面对“为官不为”者进行“画像”:从严格工作标准角度对“不作为”行为进行认定,从思想状态对杜绝“懒作为”提出要求,从行为规范、廉洁自律角度对“乱作为”进行约束。上下联动,全市整治一盘棋,并全面畅通来访、来电、来信、网络、短信“五位一体”的举报渠道,集中受理效能投诉,安排专人跟进行政不作为、推诿扯皮等投诉案件。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强硬措施处理问题

  在对全部问题线索进行调查核实后,各部门采取“硬措施”,并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进行提醒谈话、批评教育、组织处理、党纪政纪处分和在全市进行书面通报。一年来,中山市对存在“为官不为”问题的77名党员干部作出处理,编发5期《中山纪检监察工作通报》,并在党内点名道姓通报“为官不为”典型案例,重点通报市交通运输局等单位相关人员处理工程招投标投诉不作为问题、市安监局执法监察支队原支队长杨伟在调查处理安全生产事故案件中不正确履行法定职责、东升镇政府整治“两违”工作不力等问题,发挥了强烈的震慑作用。

  同时,中山也注重抓早抓小抓苗头,及时对纪律松弛、慢作为的领导干部进行提醒、函询或诫勉。今年上半年对全市1832名党员干部实施谈话提醒,其中地厅级干部15人,县处级干部382人,乡科级干部908人,一般干部527名。

  对13名不胜任现职

  领导干部进行处理

  中山市从选人用人、执纪监督、宣传引导方面切实贯彻落实省委“三个区分”意见,切实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热情。鼓励主动作为和改革创新,着力选拔和激励优秀干部,一年来,对16名市管干部提拔任用和交流到重要岗位,充分发挥好政策导向作用。

  此外,市纪委拟定落实“三个区分”工作流程,提出对改革创新工作失误或错误的九种情形可按“三个区分”从轻或减轻处理,对国家明令禁止、打着改革创新和为民服务旗号谋取私利等工作错误和失误不得按“三个区分”免予或是从轻、减轻处理。

  同时市委严格贯彻落实中央《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制定《市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程》,结合本次换届工作,对13名不胜任现职和不适宜担任现职的领导干部进行了组织处理。制定《在完成重大任务、应对重大事件中考察和使用干部试行办法》,对主动作为、爱岗敬业、恪尽职守的市城管执法局干部温武坑等人进行通报表扬,对勇于担当的党员干部优先提拔使用。

  下一步,中山市将总结前期探索实践,进一步规范整治“为官不为”工作,在巩固整治工作成果的同时,不断探索完善激励善作为、惩处不作为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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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纪监上半年

  立案190件

  广州日报讯 (记者张翔宇 通讯员钟纪暄)据南粤清风网报道,今年以来,中山市纪委通过建立制度、加强监督等举措,扎实推动全市纪检监察干部拒腐防变、政治鉴别、学习调研、执纪监督、改革创新等“五大”能力提升。今年上半年,全市纪检监察组织共接收信访件473件(次),同比上升25.8%,共初步核实问题线索219件,同比上升33.54%,立案190件,同比上升123.53%。

  针对市纪委内设机构调整和派驻机构改革实际,中山市重新启动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专门增加巡察监督权的风险防控内容,与原有的信访举报处置权、纪律审查权、定性量纪权、执法纠风权、干部任用权、资金资产支配权并列,形成更为健全的“七种权力”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并出台了《中山市纪委监察局领导约谈纪检监察干部工作制度(暂行)》,班子成员定期约谈纪检监察干部,从日常约谈中加强干部的监督管理,截至6月已先后约谈纪检监察干部68人次,其中各镇区纪委书记人均约谈2次以上。

  此外,严把纪检监察干部入口关,高标准设置纪检监察机关干部准入门槛。截至6月,结合派驻机构改革对各单位推荐的89名干部进行筛选,选调德才兼备、综合素质高、廉洁自律、群众口碑好的干部37名,排除考虑范围52人,并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执纪作用,对纪检监察干部敢“揭丑”“不护短”,年度严肃查处3名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