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珠海讯 (记者陈治家  通讯员姬鸿雁、何娟)因为喜欢种树,一男子刘某深夜潜入别墅花园,盗窃4棵紫檀树和1棵黄杨树,想带回广西老家种植。昨日,记者从珠海斗门法院获悉,因盗窃他人财物,刘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45岁的刘某1995年来到珠海斗门打工,现已在斗门安家,一直喜欢种树。今年5月2日1时许,刘某发现斗门区井岸镇一小区外围着的铁丝网很容易进入,就起了进小区偷些树带回广西老家种植的念头。

  大约3时,刘某翻过小区的铁丝网,攀爬一栋别墅的栏杆进入别墅花园。借着路灯刘某拔了4棵紫檀树和1棵高约三四十厘米的黄杨树树头。5月2日上午9时许,民警和小区保安一起将刘某抓获。经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被盗树木价值11200元,其中被盗的黄杨是一株已种植多年的名贵盆景。

  7月19日,斗门区检察院以刘某犯盗窃罪向斗门法院提起公诉,法院依法以犯盗窃罪,判处被告人刘某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刘某未提出上诉,目前判决已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