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章程 通讯员云法宣)广州一名年轻女子未婚生下女儿后,却未尽到一名母亲应尽的责任,甚至一度将女儿丢弃在商场不管。多年来,孩子都是由其爷爷奶奶代为照顾。为了方便孩子办理入学手续,爷爷将孩子的母亲告上了法庭,要求撤销其监护人资格。记者昨日获悉,本案经广州市白云区法院审理后,认为涉案母亲长期外出打工,未能保护照顾好女儿,未履行监护人的职责,依法撤销其监护人资格。

  阿玉与阿俊二人相识后情投意合,不久育有一女莹莹,但一直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在莹莹6个月大时,阿玉带着她和姑姑一起逛商场,趁机丢下莹莹就离开了。

  经多方沟通,约定莹莹归爸爸阿俊抚养。不幸的是,在莹莹7岁那年,爸爸阿俊在家中猝死。之后,莹莹的爷爷奶奶担负起抚养莹莹的责任。为了方便为莹莹办理各种手续,莹莹的爷爷为此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阿玉的监护权并变更其为监护人。

  法院认为,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监护人,当父母不履行监护职责或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时,法院可以依据有关单位和人员的申请,撤销监护人的资格。阿玉作为莹莹的生母,长期外出打工,直至下落不明,未能保护照顾好女儿,依法撤销其监护人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