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报讯(记者 成小珍 见习记者 奚慧颖 通讯员 穗建) 昨日,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宣布,面向用人单位整体租赁的新就业无房职工公租房(下称“单位公租房”)推出新一批共1.21万套,今日起受理用人单位申请。本批公租房对申请单位条件放宽,所有住所地在广州市的法人单位均可申请。

  单位申请条件放宽

  本次推出分配的公共租赁住房采取单位整体租赁模式,由用人单位整体租赁后向符合条件的本单位职工配租。

  今年3月推出的首批单位整体租赁公租房对申请单位的要求相对严格,须是“依法注册登记且住所地在本市的广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创新标杆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以及政法、医疗、交通、环卫等基本公共服务部门和政府批准的其他单位”。而本批次的申请条件突破了这一限制,依法注册登记且住所地在广州市的法人单位都具备申请资格。

  据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审核分配处副处长陈维斯介绍,此举是在房源充裕的情况下放宽申请条件,以满足更多单位新就业无房职工的住房需求。

  1.21万套公租房分布在9个房源点

  本批公租房共计1.21万套,由今年首批单位公租房的剩余房源和新推出的萝岗和苑房源组合而成,共9个房源点,其中白云区2个,黄埔区5个,天河区2个。和今年3月推出的第一批12个房源点相比,新推出申请的9个房源点中,保留了南悦花苑、亨元花园、苗和苑等,但少了广氮花园、棠德花苑、安厦花园、保利紫林香苑。

  数量方面,萝岗和苑最多,有4300套,亨元花园最少,只有42套。就租金来说,天河区的棠悦花园最贵,为33元/月·平方米,最便宜的是黄埔区的苗和苑、亨元花园,均为16元/月·平方米。物业管理费方面,苗和苑最低,为1.45元/月·平方米,天河区的棠悦花园、白云区的南悦花苑最贵,为1.60元/月·平方米。

  萝岗和苑暂不开放参观

  本批次公租房分配需满足两个要求:房源点选择原则和统筹管理原则。符合条件的新就业无房职工可在全部房源点中选择1个房源点,并在该房源点选择一种意向户型。对于整栋或整层推出供应的房屋,为方便集中管理,原则上同一用房单位的房源集中在同一栋楼或同一楼层。

  此外,本批次公租房还将按照先申请先分配(每月分配一次、分完即止)、供需匹配、职住平衡等原则进行分配。

  每月分配时,优先向高新技术企业、创新标杆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以及政法、医疗、交通、环卫等基本公共服务部门和政府批准的其他单位分配,满足上述单位需求后仍有剩余房源的,面向其他法人单位分配。

  为方便用人单位了解房源情况,市住房保障办每月在8个房源点安排2日现场参观,分别是9月27、28日,10月19、20日,11月16、17和30日,以及12月1日。参观时间为9:00~12:00和13:00~16:00。萝岗和苑由于工程建设中,暂不开放参观。

  两类职工申请不受年龄限制

  纳入单位整体租赁范围的新就业无房职工,应同时满足3项条件。在年龄方面,职工须在18周岁以上(含本数),35周岁以下。同时,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且当前未享受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保障。并且还要符合本单位分配管理方案的其他条件。

  但有两类人不受年龄限制: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高级工以上职业技术资格,或从事城市公共服务领域特殊艰苦岗位的职工——政法、环卫、公共交通、医护(含养老护理、民政部门社会福利机构护理)岗位超过3年的一线从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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