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报讯 (记者 吴瑕) 昨日,广州市政府法制办发布《广州市2018年度政府规章制定计划(草案征求意见稿)》(下称《计划》),提出明年计划审议或调研36项政府规章,其中9个项目计划在2018年内完成审议工作,14个项目纳入适时审议项,13个项目将启动调研。

  广州将立法规范事权下放工作

  根据《计划》,明年将有9个项目有望在年内完成审议工作,这些项目具有立法必要性,已形成较为完善的初稿,拟确立的主要制度合法性、可行性已经充分论证。

  其中,有4项涉及到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放管服”改革方面的立法工作。具体为制定《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市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各区实施的决定》、制定《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委托黄埔区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行使部分市一级管理权限的决定》、制定《广州市行政委托管理规定》、修订《广州市政府信息共享管理规定》。

  此外,《计划》中还包括提升市场化国际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方面的立法,具体为制定《广州市社会信用规定》;优化干净整洁平安有序城市环境方面的立法,具体包括制定《广州市井盖设施管理办法》;制定《广州市气象灾害防御规定》;修订《广州市房屋安全管理规定》;以及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的立法,具体为修订《广州市法律援助实施办法》。

  “咪表”使用管理办法或废止

  根据《计划》,明年将有14个项目纳入适时审议。其中包括:制定《广州市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修订《广州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若干规定》、制定《广州市电商平台知识产权保护办法》(市知识产权局起草)、制定《广州市职工伤病劳动能力鉴定办法》、修订《广州市老年人优待办法》(市民政局起草)、修订《广州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制定《广州市社会生活噪声管理办法》、制定《广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管理办法》。

  同时,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维护法制统一,废止6项规章:《广州市历史建筑和历史风貌区保护办法》《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定》《广州市餐饮垃圾和废弃食用油脂管理办法(试行)》《广州市城市道路自动收费停车设施使用管理试行办法》《广州市停车场管理办法》。

  将启动13项立法项目调研工作

  根据《计划》,明年广州还将启动13项立法工作的调研工作。其中包括:制定《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修订《广州市行政给付程序规定》、制定《广州市行政检查办法》、修订《广州市人民政府规章制定办法》、修订《广州市爱国卫生工作规定》、修订《广州市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修订《广州市拥军优属实施办法》、修订《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细则》、修订《广州市建设项目雨水径流控制办法》、修订《广州市闲置土地处理办法》、修订《广州市城乡规划程序规定》、修订《广州市测绘管理办法》、制定《广州市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办法》。

  如何提意见?

  公众的意见或建议请于2017年12月10日前向市法制办反映或提交。具体途径如下:

  在新浪微博“广州政府法制”提交;

  登录广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http://www.gzlo.gov.cn),通过网站上的“立法征求意见”栏目提交;

  邮寄至广州市府前路1号4号楼广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法规处(邮政编码:510032);

  传真:83125287;

  电子邮箱:gzlfgc@126.com。

  公众提交意见请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作进一步联系。我办将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并按照《广州市规章制定公众参与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在广州市2018年度政府规章制定计划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20日内,通过我办网站对公众意见统一作出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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