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今日(4月16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通行管理措施的通告》(征求意见稿,下称《通告》)公开征求意见并作相关解读,以积极回应社会各界及媒体关切。

  《通告》征求意见的核心内容是“开四停四”管理措施即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驶入广州市中心区连续行驶时间最长不得超过4天(自然日),再次驶入须间隔4天(自然日)以上。这是广州市公安交警部门通过对在广州通行的外地车辆的大数据分析,结合相关专业交通研究中心研究成果,科学制定的管控措施。该措施在确保正常临时通行的外地车辆(9成以上的外地车辆)不会受到影响的基础上,精准管控以异地上牌本地使用方式规避广州市中小客车总量调控政策的车辆,从而达到保障正常使用外地车临时通行、精准管控确保调控成效“双赢”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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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告》的制定过程充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和坚持高质量发展的新发展理念,既保障权利、又兼顾公平,充分借鉴北京、上海和贵阳等城市的实践经验后,通过充分的调研论证,在精准管控与降低影响之间找到最大公约数。通告规定,法定节日、召开中国共产党广东省代表大会、中国共产党广东省委员会全体会议、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和广东省政治协商会议,举办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等期间,不实施“开四停四”管理措施,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在管控区域内可正常通行。即无论行驶或停驶,均按停驶时间计算。

  同时,考虑到广州市作为省会城市,是广东省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是一座开放的城市,需保障我市与其他城市之间政务、商务等正常交流往来。广州市公安交警部门将对以下三类车辆进行预约登记,预约登记成功的车辆可在有效期内不受“开四停四”管理措施管控:一是政务类,解决外省、市政府常驻广州办事处公务车辆;二是商务类,解决重点企业确因商务需要长期频繁进入管控区域的受限车辆;三是相邻城市跨市通勤类,解决在外地居住到广州工作,名下没有广州号牌中小客车且不具备广州市中小客车指标申请资格的个人,一次性办理过渡预约登记。具体的预约登记流程我们将进一步细化后另行发布。

  2013年以来,我市相关职能部门持续通过专题座谈等各种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了解群众对出行需求的新期盼新要求。“通告”出台前,广州市公安交警部门积极会同市交通、法制等部门以及第三方研究机构多次调研、反复评估,最终确定采取“开四停四”管理措施,实施科学管控,保障调控政策成效,控制我市机动车有序增长,缓解本市道路交通拥堵。

  《通告》作为《广州市中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办法》相配套交通管理措施,按照“最大限度保证正常使用外地车的通行,精准管控以异地上牌本地使用方式规避广州市中小客车总量调控政策的车辆”的工作思路制定的,将“以异地上牌本地使用方式规避广州市中小客车总量调控政策的车辆”作为管控对象,其目的是进一步巩固2012年7月1日起试行(2013年7月1日正式实施)的广州市中小客车总量调控政策所取得的成效,并尽可能地减少对正常在广州市中心区临时通行的外地车的影响。通告自 4月17日起至4月26日止,在广州市公安局门户网站广州金盾网(www.gzjd.gov.cn)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广州公安”“广州交警”“平安广州”微信公众号将适时通报并解读相关措施。意见反馈途径:一、信函:广州市天河区华观路1726号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指挥中心“公众意见征集组”收(邮政编码510640)。二、电子邮件:gzgajj@163.com。诚挚欢迎大家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Q&A

  1.请问什么是“开四停四”管理措施?

  答:“开四停四”管理措施是调控政策配套措施,是按照“最大限度保证正常使用外地车的通行,精准管控以异地上牌本地使用方式规避广州市中小客车总量调控政策的车辆”的工作思路制定的,具体为: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驶入管控区域连续行驶时间最长不得超过4天,再次驶入须间隔4天以上。该措施能实现保障正常使用外地车临时通行、精准管控确保调控成效“双赢”的效果。

  2.请问管控措施的范围是如何确定?

  答:结合前期多种方式收集的各地市和社会各方意见,将交通压力最大、本地化外地车问题最突出的区域作为管控区域,其设置原则为:

  一是重点考虑中心城区本地化外地车出行强度高路段,减小本地化外地车对交通的影响;二是管控区域应形成网络,避免受管控车辆通过其他路径进入管控而影响管控效果;三是管控区域周边应有转换节点、路径可替代,确保受管控车辆可经转换通行;四是管控区域内公共交通发达,便于受管控车辆人群通过公交换乘进入管控区域。

  3.为什么不是仅工作日进行管控?

  答:“开四停四”调控政策配套措施能够最大限度保证正常使用外地车的通行,几乎不影响以周末出行为主的需求,只要调节自身出行时间(连续4个工作日不通行),就可以达到周六日自由通行的效果。与仅工作日管控的方式相比,该措施更具灵活性,也更为宽松。同时,也能够避免车辆在周末规律性集中出行。

  4.管控外地车措施实施时,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是否会设置相应的标识标牌?

  答:为保障调控政策配套措施的实施以及外地车通行管理,广州市公安交警部门在管控区域交界处设置了相应管制标志牌和提示标志牌,为进入广州市管控区域的外地车做好指引。

  同时,还将通过手机APP、电子信息情报板等各种形式向社会宣传调控政策配套措施。

  5.“开四停四”的通行规则复杂,会不会导致驾驶员难以掌握规则误闯管控区域?管控措施实施后同步开展执法吗,有无设置过渡期?

  答:广州市实施“开四停四”管理措施,非本市籍中小客车可在管控区域连续行驶4天,已解决了九成外地车的通行需求,能保障进入我市管控区域就医、开会等正常通行,基本不影响非本市籍中小客车临时进入管控区域通行。同时,将通过多种渠道加强政策解读与宣传引导、使市民正确理解“开四停四”管理措施。此外,为了便于市民对调控政策配套措施进行适应,在措施正式实施后,还会预留一定的执法过渡期。

  6.广州为什么采取“开四停四”的方式实施管控? 而不参考北京、上海等同级大城市的做法,限制全部外地车的通行。

  答:考虑到广州市作为省会城市,是广东省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是一座开放的城市,需保障我市与其他城市之间政务、商务等活动。广州市公安交警部门在制定管控措施时以最大限度降低对人民群众生活和工作的影响为原则,充分借鉴了北京、上海和贵阳等城市的实践经验,并通过充分的调研论证,最终确定采取采取“开四停四”的措施实施管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