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四”期间上高速受影响吗?“开四”后车辆能停在管控区吗?

  金羊网讯 记者李妹妍、黄巍俊、付怡报道:《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通行管理措施的通告》(即“开四停四”管理措施)将于7月1日起正式实施。昨日,记者走访管控区域路段,发现华快、大观路等多个路段已安装了提示路牌。不过,有市民表示,对部分细则比如管控区域内高速如何通行和“再次驶入”管控区域的定义仍不太明白。

部分管控区域入口处已设置了指示牌 记者 黄巍俊 摄部分管控区域入口处已设置了指示牌 记者 黄巍俊 摄

  不受管控三类车预约登记明日结束

  通告显示,政务类、商务类和相邻城市跨市通勤类三类非广州市籍车辆可进行预约登记,不受“开四停四”管控。广州交警日前发出提醒称,车辆预约登记6月30日即将结束,符合条件但还未申请的企业或个人请及时通过申请平台提交资料。

  为了帮助市民理解通行规则、规划出行日期,广州交警推出“广州开四停四小助手”微信小程序。市民点击想要出行的日期,小程序即可计算出未来三天日期的行驶状态,帮助市民规划出行日期,避免受到处罚。

  “停四”期间不能在管控区下高速

  不过,虽有小程序帮助,仍有市民对“开四停四”的个别细则不是很明白。

  家住广州番禺的何小姐告诉记者,自己驾驶的车辆为外地车牌,因为工作需要经常去白云区,“我在番禺上高速,在白云区域外下高速,虽然经过了管控区域,但在高速通行不下高速,这种情况要受‘开四停四’的限制吗?”

  其实,此种情况通告已有说明,管控区域内的高速公路、华南快速干线、东南西环城市快速路通行不受“开四停四”的限制,但是“停四”期间不能在管控区域内下高速。以何小姐的情况为例,她驾驶非广州市籍车辆从番禺上华南快速干线一期往北上行不受影响,但是不能在海珠区、天河区等出口下到地面道路。

  “开四”后可否停车在管控区停车场?

  “再次驶入”怎么定义?市民兰姐提出疑问:“再次驶入”须间隔四天以上,那么,车辆是否要驶出管控区域?是停在市区还是停在管控区域外?

  昨日,12345工作人员回应称,开满四天后,市民可将车辆驶离管控区域,或在停驶时间前将车停在管控区域内合法停车场,停满四天后便可以继续行驶。

  此外,根据规定,对于违反管理措施的行为,每辆车每个自然日处罚1次,第一个月为执法过渡期。市民冯先生说:“车主违规上路一天只计一次处罚,那是否意味着,只要上路了,车辆一整天都可以在管控区域活动?”12345的工作人员称,可能会根据不同路段电子警察的拍摄情况计算处罚次数。该说法与通告中的有关条款不尽一致。

  “开四停四”管理措施

  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含临时号牌车辆)驶入管控区域(不含高速公路、华南快速干线、东南西环城市快速路)连续行驶时间最长不得超过4天(自然日,下同),再次驶入须间隔4天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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