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流量和吸眼球,进而获得好的广告收益,广州一名微信网络小编随机在网上找来炫富图片东拼西凑、捏造夸大后,一条副镇长“陈某某”伙同他人套取低保及社会补贴近7000万元、挪用中央扶贫款近6个亿为儿子买车买房的虚假消息横空出世,点击量达到“10万+”。

  广州市天河区法院今天(8月28日)通报称,该院近日一审判处以寻衅滋事罪判处该名微信小编有期徒刑9个月。

  25岁的王军(化名)是一名微信网络小编,平时的工作主要是编辑、发布微信推文。今年年初,王军通过新闻报道得知,早前河南省某地副镇长陈某某因受贿23.4万元被判处刑罚,王军心想,推这条推文可以增加自己经营的微信公众号阅读量和粉丝数,广告收益也会很可观。

  于是,王军随机在网上找来炫富图片,经修改整合,配以“陈某某”挪用数亿扶贫款的故事情节,甚至虚构中央领导人对该具体事件进行批示。经过王军的编辑,一条标题为“特大消息:扶贫造假第一镇长被抓速传!!!”的信息横空出世,信息内容为“陈某某”伙同他人套取低保及社会补贴近7000万元、挪用中央扶贫款近6个亿为儿子买车买房等,这条虚假谣言信息迅速在微信群和微信朋友圈内传开了,“扶贫造假”等敏感字眼更是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

  眼看这条内容掺假的信息在网络上反响热烈,王军还颇为得意。然而,没多久,正是因为这则信息,当地人民政府向公安机关报案。随后,王军被公安机关抓获。

  根据调查,公诉机关指控王军利用热点事件进行炒作,提高网络关注度,编造并散布虚假信息,信息被点击10万余次,引发大量网民对国家机关公信力的质疑,对扶贫工作的开展造成了不良影响,给社会造成不稳定因素,扰乱了社会公共秩序。公诉机关认为,王军的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

  对于公诉机关的指控,王军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自愿认罪认罚。广州市天河区法院经审理认为,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王军归案后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自愿认罪,可以从轻处罚。

  法院一审判决王军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没收缴获的作案工具手机1部及电脑主机1台。

  目前,王军不服一审判决,已上诉。

  法官:信息网络空间也属“公共场所”

  广州市天河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郑昕介绍,当前,人们的工作、学习、社交、娱乐及购物等部分生活需要均得以通过信息网络进行,信息网络空间已被赋予更多的社会属性。本案中,被告人虚假谣言信息,其主要目的就是希望该虚假信息能够广泛的流传,致使其个人能获得可观的广告收益。殊不知,其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编造的虚假信息,传播范围包括微信群和微信朋友圈,点击量达10万余次,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对当地政府的扶贫工作造成严重干扰,严重影响国家机关的公信力,已构成寻衅滋事罪。当然,对于虚假信息被及时、有效删除,未被大量转发、评论等,尚未造成广泛影响的,或者仅仅是对网络秩序造成了影响,不宜认定为犯罪。

  郑昕还表示,在信息网络里散布虚假信息并非是行使言论自由的权利。虚假信息是指没有客观依据,与事实不符的信息。应严格限制解释寻衅滋事罪中的“虚假信息”:第一,在内容上,应当是关于事实的信息,且具有明确性;第二,被告人明知或者应当知道没有客观依据,具有主观恶意;第三,信息具有较大程度的误导性;第四,可能引起公共秩序的混乱。

  法官表示,面对网络世界里大量真实性存疑的信息,请广大网友切勿盲目相信并转发。而网络小编们万万不可只求流量,随意编辑散布虚假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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