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定性欺凌有利于逐步消解校园暴力)

  头条

  ■房清江

  据《新快报》报道,广东省教育厅官网12日挂出13部门联合印发《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的实施办法(试行)》,对校园欺凌的分类、预防、治理等问题做出明确规定。《办法》中明确,给人起侮辱性绰号也属欺凌,在社交媒体上传被欺凌者受欺凌图像的属情节恶劣的严重欺凌行为!学校对于屡教不改或者情节恶劣的严重欺凌事件中的欺凌者,在进行批评的同时给予惩戒,严重者可以给予留校察看、勒令退学、开除学籍的处分。

  校园欺凌治理是全球性的难题,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是未成年人的特殊性,一方面是法律法规的惩治与约束无法适用;另一方面则是未成年人自我保护、自我调节以及对是非识别能力的欠缺,行为边界认知模糊,自觉不自觉将以强凌弱作为应对同学之间矛盾的方式。

  治理校园欺凌毫无疑问,关键是要建立与未成年人学生实际相符合的规则体系和惩戒机制,即具有刚性作用的“校园法律”。首当其冲便是给欺凌定性,即什么是欺凌,哪些情形属于欺凌的行为以及什么性质,找出行为的禁区与边界,给学生立规矩、树红线。

  此次广东省13部门联合制定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实施办法,给出了定性:中小学生欺凌是指发生在校园内外、学生之间,一方(个体或群体)单次或多次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另一方(个体或群体)身体伤害、财产损失或精神损害等的事件。同时,将欺凌分为3类不同性质,相应明确了18种情形。无论这样的定性与明确是否科学准确,都具有十分的积极性,相对于校园欺凌的模糊概念,这些条文已经很清晰与明细,具备了规则的基本特征。

  有了这些基本规则,有助于学校和家长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和引导,让孩子清楚地知道什么是欺凌,哪些行为属于欺凌,会受到什么样的惩罚,抑制用欺凌解决矛盾的原始冲动,以及被欺凌后知道如何保护自己,有利于逐步消解校园暴力的土壤。

  定性欺凌给学生立规矩,另一面也是给惩戒提供依据。教育对学生惩戒的缺失,也是助推校园欺凌蔓延的重要因素,防治欺凌,立了规矩后让规矩“带牙齿”很重要,惩戒也是教育手段,甚至也是一种预防式的保护,对欺凌认定后的惩戒必须动真格。

  在给学生立规矩、严惩戒,兜底线的同时,更要加强青少年心理问题的研究与教育,引导学生之间正确交往与处理关系,建立同学之间解决矛盾的文明方式与机制。

责任编辑: GDN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