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羊网讯 记者梁栩豪报道:6月28日,广东省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轻型汽车国六排放标准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
《通告》明确,2019年7月1日起,在全省销售、注册登记的轻型汽车新车应当符合国六排放标准要求;2023年6月30日前,珠江三角洲区域内在用国五排放标准轻型汽车可以互迁。《通告》自2019年7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日前,记者已从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获悉,广州不会再单独出台新的政策,将完全按照省的部署开展。
7月1日起全省执行国六标准
《通告》指出,为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进一步改善我省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国家的相关要求,2019年7月1日起,在广东省销售轻型汽车或办理轻型汽车注册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的应按如下规定执行:
在广东省销售、注册登记的轻型汽车新车应当符合国六排放标准要求。其中,Ⅰ型试验(常温下冷启动后排气污染物排放试验)应符合国6b限值要求,PN(粒子数量)限值在2020年7月1日前执行汽油车过渡限值,即6.0×1012个/km;Ⅱ型试验(实际行驶污染物排放试验)在2023年7月1日前仅监测并报告结果。
迁入珠江三角洲区域各地级以上市的在用轻型汽车,应当符合国六排放标准要求。
迁入非珠江三角洲区域各地级市的在用轻型汽车,经迁入地排放检验,符合迁入地在用车排放标准要求的,可以办理变更登记或转移登记。国家要求淘汰或鼓励淘汰的相关车辆不得跨省或跨地级以上市迁入。
2023年6月30日前,珠江三角洲区域内在用国五排放标准轻型汽车可以互迁。
新车登记有3个月过渡期
《通告》还明确,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2019年9月30日前可以办理注册登记、变更登记或转移登记:
2019年6月30日前已销售并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国五排放标准轻型汽车新车。
2019年6月30日前在外地已办结转出登记手续拟迁入珠江三角洲区域的国五排放标准轻型汽车。
广东省汽车经销商库存的且汽车产品合格证标注日期或者进口汽车《货物进口证明书》标明的办结进口手续日期为2019年6月30日以前的国五排放标准轻型汽车新车。
明确轻型汽车最大设计总质量
《通告》还要求,汽车销售企业应当根据本通告要求组织安排好销售计划,在经营场所明示本通告有关内容,履行向购车者告知本通告有关规定的义务,并在与购车者签订购销合同时予以书面提示。生态环境、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新车销售市场的监督检查。
车用成品油供应企业及自备车用燃料企业应当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广使用国Ⅵ车用燃油的通知》(粤府函〔2018〕218号)的要求,按时保质供应国Ⅵ车用燃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车用成品油质量监督检查。
《通告》所称轻型汽车是指最大设计总质量不超过3500kg的M1类、M2类和N1类车辆。轻型汽车新车排放标准信息可查看该车环保信息随车清单,并登录机动车环保网(http://www.vecc-mep.org.cn)查询核实。
新闻加点料
一、通告出台依据是什么?
《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国发〔2018〕22号)明确要求珠三角地区于2019年7月1日提前实施机动车国六排放标准。《广东省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2018-2020年)》(粤府〔2018〕128号)进一步明确广东省于2019年7月1日提前实施机动车国六排放标准。
二、通告出台作用是什么?
2018年,广东省机动车保有量达2747万辆,以机动车为主的移动源对广东省NOx和PM2.5的贡献率分别达到40%和30%以上,是影响广东省环境空气质量的重要来源之一。轻型汽车国6b标准与国五标准相比,氮氧化物(NOx)下降42%,颗粒物(PM)下降33%,蒸发排放限值下降65%,总碳氢化合物(THC)和非甲烷碳氢化合物(NMHC)分别下降50%。广东省从2019年7月1日起实施轻型汽车国6b排放标准,半年预计可减少蒸发类碳氢化合物(HC)约2万吨;到2030年,单年蒸发排放的减排效益预计能够达到34万吨以上,对广东省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有显著成效。
三、轻型汽车是指哪些车型?
根据《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GB18352.6-2016),轻型汽车是指最大设计总质量不超过3500kg的M1类、M2类和N1类车辆。其中:
M1类车指包括驾驶员座位在内的,座位数不超过九座的载客汽车。
M2类车指包括驾驶员座位在内座位数超过九座,且最大设计总质量不超过5000kg载客汽车。
N1类车是指最大设计总质量不超过3500kg的载货汽车。
四、国六排放标准是什么?
本通告所指国六排放标准是指《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GB18352.6-2016),Ⅰ型试验应符合国6b限值要求。截至2019年5月30日,全国共有87家企业1950个车型3623820辆达到国六排放标准,除6款车型为国6a外,其余车型均为国6b。
五、通告实施时间和区域是什么?
通告明确2019年7月1日起全省实施轻型汽车国六标准,同时明确深圳市按照该市已发布的相关通告要求执行。深圳市已于2018年11月1日起实施轻型柴油车国六标准,计划于2019年7月1日起实施轻型汽油车国六排放标准。
六、2019年6月30日前已销售并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国五排放标准轻型汽车新车办理注册登记的期限是什么?
2019年9月30日前。
七、对于汽车经销商库存汽车是否设置过渡期,有何规定?
广东省汽车经销商库存的且汽车产品合格证标注日期、或者进口汽车《货物进口证明书》标明的办结进口手续日期为2019年6月30日以前的国五排放标准轻型汽车新车,可以在2019年9月30日前在广东省办理注册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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