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最新修订版发布

  新快报讯 记者王娟 通讯员 粤教宣报道 记者从广东省教育厅了解到,日前,广东省教育厅印发了修订后的《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最新修订版中,确定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6门选择性考试科目的考试时长各75分钟;语文、数学、英语3门考试科目满分值“各为150分”,与之前有所不同。

  修订后的《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普通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选择性考试。

  合格性考试科目覆盖国家规定的所有学习科目,包括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艺术(或音乐、美术)、技术(含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体育与健康等科目;选择性考试科目包括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6门科目。

  另外,最新修订版规定,语文、数学、英语3门考试科目满分值各为150分,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6门考试科目满分值各为100分;考试成绩以“合格/不合格”、等级、分数呈现。艺术(或音乐、美术)、技术(含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体育与健康等科目的考试成绩可以“合格/不合格”或等级呈现。

  其中,9门科目合格性考试成绩不合格的比例不超过当次当科考生总数的2%,其他考生成绩均认定为合格。合格性考试等级成绩,位次由高到低分A、B、C、D、E 五个等级。各等级人数所占比例依次为:A等级15%,B等级30%,C等级30%,D、E等级(含0分)共25%。E等级为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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