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应急灯市场价30多元,施工单位报价120元?近日,番禺映月翠庭小区业主报料称,该小区因消防隐患被处罚整改,但是物业公司公示的预算报价却比市场价高出三四倍。对此,物业公司表示,预算价格已经上级部门核算,并且得到了监管部门同意,并不是物业公司随意定价。

  映月翠庭是一个近20年的小区,消防设备陈旧,损坏严重,消防栓没水。业主多次向物业公司提出维修要求,但没有得到积极回复。

  “ 万一发生火灾,怎么办,不能拿生命开玩笑。” 业主林先生称。

  今年3月,消防部门接到业主投诉,经检查,投诉情况基本属实,小区物业公司因此被处以罚款,并要求按期整改。

  小区业主称,今年6月,物业公司公示整改方案,方案含施工单位,维修基金,银行审批盖章,但却没有公示用材及整改报价。在业主的反对声中,物业才随后公示了消防工程改造预算书。

  根据业主提供的预算书,敏华牌 LED 疏散指示灯120元一个,敏华牌 LED 双头应急照明灯120元一个,强电用 KBG20电线管明敷6元/米,番禺电缆管内穿线 GB-3*1.58元/米,正泰牌插座20元一个,浙江四通明装86接线铁盒8元一个。

  一位做建材生意的业主称,“ 比如敏华牌 LED 疏散指示灯、敏华牌 LED 双头应急照明灯,市场价30元一个,预算书就要120一个。” 不少业主均表示,改造用材价格比市场价高出三四倍。记者据此在某购物平台搜索,敏华牌 LED 疏散指示灯,显示价格为29-34元不等。

  小区物业相关负责人表示,此前小区确实因消防问题被处罚2万5千元并责令整改。之后物业公司在街道居委等相关部门的指导下,进行了施工方案公示等流程,目前改造已经开工。

  至于业主表示预算书价格太高的问题,该负责人称,预算书的价格经过了上级部门核算,“ 而且有监管部门监管的,并不是物业公司自己去定价的。”

  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律师邓刚表示,“ 如果业主能够证明,物业服务公司和材料的销售之间存在恶意串通,损害业主合法权益的情形,可以主张买卖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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