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图 羊城派记者 赵映光 通讯员 张学涵

  非法捕捞是一种短视的缺德行为,而电鱼、毒鱼、炸鱼等禁用的方法捕捞,更是会严重破坏海洋的生态环境,导致海洋生物种类和数量大大减少,影响渔民的生计。

  汕尾海警在今年禁渔期查处13宗非法捕捞案抓获88名嫌疑人

  记者17日下午从汕尾海警局获悉,今年禁渔期以来,该局重拳出击,共立案查处非法捕捞案件13起,移交渔政部门作出行政处罚的19起,共计查扣涉嫌非法捕捞船舶13艘,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88名,收缴非法捕捞工具17套,严厉打击了非法捕捞水产品等破坏海洋生态资源平衡的违法犯罪活动。

  据悉,在今年禁渔期间,汕尾海警局深入辖区海域开展多次走访宣传,加大辖区海域巡逻力度,对非法捕捞高发海域,进行网格化巡逻,蹲点守候。并与汕尾渔政支队建立了“两法衔接”、信息互通的长效合作机制,做到了分工明确,信息共享,在案件办理过程中联合执法,实现无缝对接,大大提高了执法效率,有效改善了辖区内的渔业环境。

  据汕尾海警局的相关负责人介绍,划定禁渔区、设置禁渔期的目的是为了保护水生物的正常成长与繁殖,保证鱼类资源得以不断恢复和发展。但该局在执法过程中,偶有查获“绝户网”“断子绝孙网”“定置网”等禁用工具,这些工具的网眼只有几毫米,且一般大范围的林立在近海,每次退潮后不仅大鱼难逃一劫,连小鱼小虾也常常被一网打尽。

  汕尾海警部门希望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明确规定: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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