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陈强

  记者获悉,25日上午,清城法院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一起利用疫情虚假出售口罩诈骗案件,这也是清远市首例涉防疫物品网络诈骗案。被告人林某佳“空手套白狼”假卖口罩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

  法院审理查明,今年2月6日,被告人林某佳在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明知没有用于疫情防控口罩的情况下,仍假借销售口罩为名,先后添加被害人陈某梅、何某聪的微信,并分别骗取口罩货款80000元和3300元。骗得款项后,被告人林某佳随即将两名被害人微信拉黑,并于当日驾车逃离清远市。案发后,公安机关抓获被告人林某佳并扣押了赃款人民币80000元发还给被害人。

  法院认为,被告人林某佳在疫情防控期间,假借销售用于疫情防控的物品骗取公私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鉴于被告人林某佳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且退还部分赃款,根据其犯罪事实、情节和悔罪表现,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据悉,该案从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到公开宣判仅历时3个工作日,彰显了法院在疫情防控期间坚持防疫、办案两手抓,依法从严从快审结案件,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决心和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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