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佛都市网讯佛山日报 记者张少鹏报道:为进一步提高环卫工人待遇,保障环卫工人合法权益,近日,佛山市住建局出台《佛山市进一步改善环卫工人待遇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明确要求环卫工基础工资最低标准不低于佛山最低工资标准的110%,并为其购买“五险一金”。

  岗位津贴不低于11元/日

  意见稿要求,环卫工人月基础工资最低标准不低于佛山市最低工资标准的110%,按我市现行月最低工资标准1510元计算,我市现行环卫工人月基础最低工资标准即为1661元。政策性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时,相应调整环卫工人月基础工资最低标准。
  意见稿要求,环卫工岗位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日11元,按实际工作天数计算并按月发放。从2017年1月1日开始,岗位津贴标准原则上每年上调一次。
  市住建局强调,环卫用工单位要认真落实劳动法相关规定,及时给环卫工人发放高温津贴和加班费用。该局还建议每年春节、中秋节等国家法定节日和环卫工人节,环卫用工单位可向职工适当发放节日慰问金。

  帮助环卫工解决住房问题

  意见稿提出,环卫企业要按规定与环卫工人签订劳动合同,并为他们购买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等“五险一金”。住房公积金方面,个人和单位月缴存额均不得低于环卫工人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
  由于工资较低,租房压力大,很多环卫工人选择租用条件较差、价格便宜的民房,且把孩子留在老家。意见稿表示,将按照《佛山市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和各区保障性住房管理相关实施细则,加大对环卫工人保障性住房政策倾斜,逐步解决环卫工人住房问题。一是环卫工人按各区现行的保障性住房轮候标准,享有加分政策优惠;二是各区镇环卫企事业单位可通过自建、改造及长期包租等形式,解决环卫工人住房问题。
  改善环卫工工作环境

  工作环境恶劣、工作强度大导致很多环卫工身体状况不好。意见稿要求环卫企业要加强环卫工人职业病防控,落实环卫工人个人防护、职业健康监护制度和防暑降温、防尘防毒等职业病防控措施,免费为签订劳动合同的环卫工人每年进行一次体检等。
  此外,各级环卫部门在规划建设和升级改造生活垃圾中转站、公厕、环卫停车场时,配套建设环卫工人休息房。各级政府也要鼓励适宜向环卫工人开放场所的各类机关、企事业单位,设置环卫工人休息座、热水点,并张贴指引和标志,引导环卫工人作业间隙中就近续水和休憩。
  各区、镇(街道)也要加大资金投入,改造升级和逐步淘汰敞开式垃圾收运设施,建成压缩式转运站。提高环卫设施设备机械化作业水平,改善环卫工人工作条件,降低环卫工人劳动强度。到2016年,各中心城区主、次干道的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100%,各镇建成区达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