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建设15家高水平医院 全面实施大病保险

  广佛都市网讯佛山日报记者林舒、梁炜健通讯员佛卫报道:7月13日,市卫生计生局发布《佛山市构建医疗卫生高地行动计划(2016~2018)》(下称《高地计划》)和《佛山市医疗卫生强基创优行动计划(2016~2018年)》(下称《创优计划》)两大配套文件,对未来三年推进建设卫生强市明确提出一系列措施和目标。

  建设15家高水平医院

  《高地计划》提出,到2018年,佛山将择优建设15家高水平医院,重点建设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佛山市中医院、佛山市妇幼保健院(佛山市妇女儿童医院)成为全市综合专科医疗中心。争取到2018年,全市有3家医院进入省高水平医院行列。

  打造60个高水平医学重点专科,包括52个已具备国家和省认可的医学重点(特色)专科和择优新遴选的8个专科。力争在2018年,将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耳鼻喉科、佛山市中医院骨伤科等10个医学专科创建成为省的高水平医学重点专科,成为珠江西岸区域医学专科排头兵。

  此外,6类医学科技创新平台也将启动建设,包括具有佛山特色的5个中医药创新平台,以及15个“互联网+”医疗创新平台。未来,在线预约看病、移动医疗护理、电子结算、远程慢病管理等智能医疗服务都将成为可能。

  市卫生计生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接下来佛山将探索“互联网+”分级诊疗模式,开展互联网医院、诊室的建设试点,创建8家市级网络医院、7家市级智能化护理示范医院。到2018年底,网络医院和智能化护理示范医院建设工作居全省前列,有1家医院成为省级网络医院,有2家医院成为省级智能化护理示范医院。

  全面取消药品加成

  《创优计划》还对广大市民关心的药品价格问题提出解决方案,今年将启动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

  按照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和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要求,这次医改项目主要解决两个问题:一是全面取消药品加成,通过可持续的财政投入与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让医疗机构不再通过药品收入维持运营;其次是理顺医疗服务价格。

  市卫生计生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全市所有区级及二级以上镇(街道)公立医院将全部取消药品加成政策(中药饮片除外),降低全市公立医院药品占比、医用耗材 收入占比和百元医疗收入(不含药品收入)中消耗的卫生材料占比。逐步理顺医疗服务项目的比价关系,按照省的统一部署,建立以成本和收入结构变化为基础的价 格动态调整机制。

  值得一提的是,调整后的医疗服务价格也将按规定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全面实施大病保险

  围绕实现区域内住院率达到90%左右的目标,《创优计划》提出,佛山首先将加强区级公立医院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重点加强高明、三水区级公立医院的人才、技术、专科等核心能力建设,筹建禅城区中医院。

  针对精神卫生、传染病、儿科、妇产、肿瘤、康复等薄弱领域,加强服务能力建设,加快引进和培养一批紧缺专业卫生人才。尤其在建立健全精神卫生服务体系方面,不仅鼓励和扶持社会资本投资建立精神病专科医院,到2018年,南海区、三水区还将各新建1家精神病专科医院,或依托现有的综合医院开设有床位的精神 科病区。

  《创优计划》还对健全城乡居民医疗救助制度提出明确目标和重点任务。佛山将全面实施大病保险,并适当扩大支付范围,以减轻群众大病 医疗费用负担。到2017年,将建立起较完善的大病保险制度,与医疗救助等制度紧密衔接,共同发挥托底保障功能。到2018年,将基本形成覆盖全民的多层 次医疗保障体系,提高重大、特大疾病保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