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拟于2月召开污水费调整听证会

  南方网讯(全媒体记者/黄少宏)13日,记者从广州市发改委获悉,广州拟于今年2月召中心城区污水处理费调整方案听证会。

  据了解,此次调整的依据为《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制定和调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19号)。根据国家相关部委的这一文件,“设市城市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原则上每吨应调整至居民不低于0.95元,非居民不低于1.4元”。

  相较而言,广州原来设定的最低收费标准则要低一些。《广州市水务局 广州市财政局 广州市物价局关于延长广州市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实施办法实施期限的通知》(穗水〔2014〕91号)显示,居民生活类污水实行阶梯式计量收费,其中第一级水量基数为家庭户月用水量26吨以内(含26吨),按0.9元/吨收取城市污水处理费。而行政事业类污水、工业类污水、经营服务类污水、特种行业类城市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则分别为:1.2元/吨、1.4元/吨、1.4元/吨、2.0元/吨。

  这意味着,如果听证后调整至0.95元/吨,居民生活污水每吨拟涨5分钱,涨幅约5%。行政事业类污水也要相应调至1.4元/吨,每吨污水较原来涨0.2元,涨幅约为16.7%。

  据悉,本次听证会共设听证会参加人23名,由消费者11名(其中居民用户6名、低收入阶层居民用户1名、工业用户1名、服务业用户1名、事业单位用户1名、特种行业用户1名)、经营者2名、专家学者2名、人大代表3名、政协委员3名、政府部门(市水务局、财政局)2名。其中,消费者参加人采取自愿报名、随机选取方式产生;其他参加人由我委聘请或委托推荐产生。

  同时,本次听证会共设听证会旁听人6名,采取自愿报名、随机选取方式产生。

  有意者可登陆广州市发改委网站,于2017年1月13日-1月22日期间从网上下载表格并报名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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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证报名相关问题

  一、谁可以报名?

  本次听证会向社会公开征集听证会消费者参加人11名和听证会旁听人6名。报名条件如下:

  1.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有效的广州市居民身份证(或居住证、学生证等证件,其中低收入阶层参加人凭民政部门核发的广州市低收入困难家庭证或广州市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报名),且未被剥夺政治权利;

  2.不属于国家机关或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的在职工作人员(含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合同制雇员);

  3.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对污水处理收费政策有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论证和语言表达能力,能够充分反映消费者的意见;

  4.了解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宏观经济政策,能遵守听证会各项纪律和注意事项;

  5.同意公开必要的个人信息。听证会参加人名单确定后,“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三项内容将向社会公告。

  二、怎么报名?

  1.报名参加广州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费调整方案听证会消费者参加人的市民,填写《广州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费调整方案听证会消费者参加人报名表》(请按用户类别分别填报居民用户、低收入阶层居民用户、事业单位用户、工业用户、服务业用户、特种行业用户报名表);报名参加听证会旁听人的市民填写《广州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费调整方案听证会旁听人报名表》;

  2.报名表可在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门户网站(http://www.gzplan.gov.cn/)下载,认真填写后连同身份证(或居住证、学生证)、广州市低收入困难家庭证(或广州市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等证件复印件传真或邮寄至发改委收费管理处;

  3.报名人员也可凭上述证件于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直接到我委收费管理处填表报名。

  三、如何确定听证代表?

  广州市发改委委将根据听证会消费者参加人和旁听人报名情况,审核报名者条件,采取公开抽签方式确定听证会消费者参加人和旁听人名单,并在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门户网站公布。报名人员请确认表格填写内容的真实性,如填写虚假信息,经核实,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四、何时报名?

  听证会消费者参加人、旁听人、记者报名时间:2017年1月13日-1月22日。可24小时网上下载表格,以1月22日下午5:00收到为截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可直接到发改委收费管理处填表报名,其它时间可通过传真、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报名。

  五、如何联系?

  联系电话: 83228865,传真电话:83228860

  地址:广州市越秀北路311号18楼1810室

  邮编:510050

  电子邮箱:sfc8860@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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