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潮州全市住房公积金力争归集额13亿元

  3月21日召开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全体成员会议提出,今年争取住房公积金年归集额13亿元,发放公积金贷款7亿元以上。

  据了解,截止2017年底,全市住房公积金归集总额累计为87.73亿元,同比增长17.03%;其中2017年度归集额为12.77亿元,同比增长12.88%。归集余额30.30亿元,同比增长22.70%;累计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8320笔共计28.21亿元;其中,2017年度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1596笔共6.60亿元。

  副市长洪岳伟要求有关部门继续完善相关制度,确保在住房公积金使用和管理中不出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优化服务提升效能,做好缴存扩面工作,完成年归集额13亿元的任务;要加大宣传力度,提高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发放率,使公积金发挥应有的作用;要控制风险,规范管理,确保资金绝对安全。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严厉打击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行为的建议》等。

  严厉打击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行为

  记者从本次会议上获悉,近年,全国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发现并查处了多起利用假结婚证、假购房合同、假房产证、假借款合同、假疾病诊断证明等虚假证明材料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的案件。利用虚假材料套取公积金的行为严重违反了《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有关住房公积金的使用规定。

  为保障广大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维护住房公积金管理秩序,打击不法中介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的行为,参照其他城市的有关做法,潮州市将对经查实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职工,给予以下处罚:

  一、对已骗提并套取的职工,将依法责令其限期内退回骗提的住房公积金;

  二、将实施骗提行为的职工(含已遂和未遂)列入住房公积金系统黑名单,两年内不得使用住房公积金(包括提取个人账户内住房公积金及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三、将骗提者的相关情况书面通报其所在单位,建议缴存单位对骗提者予以纪律(行政)处分;情节特别严重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报请公安机关及其他职能部门予以依法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