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潮州交警处罚有了新招式,你稍不注意就会成为“学员”,在路口站岗。你还敢闯红灯、无佩戴安全头盔?

  早上8点不到,枫春路体育馆前的各个路口,站满了交警和交通指挥志愿者在指挥交通、整治道路交通秩序。

  劝导机动车驾驶员遵守交通规则,礼让行人。

  从7月6日起,在体育馆前执勤的交警。除了指挥交通外,还有另外一项工作,那就是积极寻找需要学习的“学员”

  寻找学员,寻找什么样的学员呢?

  以上就是交警蜀黍要寻找的交通行为不文明。

  在哪里学习?

  为提高对二轮摩托车、非机动车驾驶人及行人的交通安全意识,增强对其整治工作,维护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秩序,2018年7月6日起,潮州市交警支队分别在市区体育馆口、枫溪车头设立“道路交通安全学习点”,对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当事人进行交通安全学习、教育。

道路交通安全学习点道路交通安全学习点

  为何要学习?

  不遵守道路交通规则,随意乱冲乱撞、乱行乱闯不但扰乱道路交通安全秩序,还会造成交通安全隐患,甚至引发交通事故。“道路交通安全学习点”的交警蜀黍将对:① 驾驶人及乘坐人员无佩戴安全头盔;② 机动车无年检审;③ 超员;④ 逆行;⑤ 无带驾驶证或行驶证;⑥ 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闯红灯;⑦ 行人过马路无从人行横道通过 等轻微道路交通不文明行为的二轮摩托车、非机动车驾驶人及行人 进行 批评教育 和 交通安全学习。

  学些什么?

  满口的“之乎者也”,总会让人昏昏欲睡。这次交警另辟蹊径,要求每位学习“学员”必须完整观看视频,用怵目惊心的画面代替苍白无力的处罚条例,用真实的画面唤醒对交通安全意识的重视。

  学习后应该怎么做?

  看完视频,只是完成了学习过程中“视觉冲击”的一部分,想要真正树立交通安全意识,自觉遵守道路交通规则,还需上升到“领悟精神”的层面。“学员”通过对观看的视频对号入座,在交通不文明行为登记表上,填写下自己的交通不文明行为。

  深刻意识到所为的交通不文明行为后,“满分”通过交警的交通安全谈话,并写下保证书才算学习成功。

  对于轻微交通违法行为的当事人,交警坚信以“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手段更有利于提高交通参与者的素质。

  树立交通安全意识,城市交通文明的建设除了交警的全警出动,更离不开广大交通参与者的配合参与。只有全民“共建、共治”,才能早日实现“共享”的城市交通文明。

  (来源:凤城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