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日报讯记者岑雪莹通讯员韩文华报道:《佛山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管理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将于6月1日起实施。记者昨日从禅城检察院了解到,该院今年以来办理了2宗发生在网约车领域的刑事案件,起因主要是由于司乘双方对路径、收费等问题意见不一引发争端。

  原本只是带着儿女等家人外出办事,却因乘坐网约车途中与司机发生争执,一怒之下将司机殴打至伤,导致触犯了刑法。近日,暴力殴打司机的张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禅城区检察院批准逮捕。

  经禅城区检察院初步查明,犯罪嫌疑人张某是禅城区一名公司职员。今年2月9日,张某准备带着一家四口到禅城区魁奇路行政服务中心办理身份证业务。出门后,张某在禅城区华远东路附近用网约车软件叫了辆私家车。

  当车辆行至华远东路和绿景路交界十字路口时,张某认为司机孙某行驶的路线不对,为此在行车途中先后多次质问孙某。孙某则辩称是根据导航方向行驶。

  而据张某供认,当时孙某还说了很多难听的话。在行政服务中心附近下车后,正在气头上的张某掏出手机对着车辆拍照,还用力踢了一下车辆右前门位置。此后,张某挥拳击中孙某面部,才带着家人离开。经初步鉴定,孙某伤情属于轻伤以上。

  今年1月,禅城区检察院以寻衅滋事罪对蒋某、舒某依法提起公诉。当天,被害人邓某在驾驶私家车提供滴滴打车服务过程中,在禅城区南庄镇罗格市场附近搭载周某(另案处理)等人行至杏头市场。周某支付22元打车费后,无故怀疑司机邓某绕远路,要求邓某退还打车费用。遭邓某拒绝后,周某当即打电话叫来蒋某、舒某一起追打邓某,并持砖头对邓某的车辆进行打砸。

  禅城区检察院指出,乘客情绪激动情况下,基于人多势众等人员和心理优势,临时起意对网约车司机实施暴力殴打、打砸车辆等行为,严重侵犯了网约车司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禅城区检察院提醒,司乘双方都要注意强化安全意识。乘客要加强乘坐网约车的出行安全意识,如车辆到达后注意仔细核对车辆信息是否与自己所预约的一致,必要时可通过拍照等方式及时留存车辆信息并发送给家人朋友,对威胁危害自己人身和财产安全的犯罪行为马上报警求助。网约车司机要树立文明规范的运营服务理念,理性平和处理与乘客的细小争端,同时强化运营过程中的自我保护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