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刘艺明

  两年前的一天,南海某知名中学的宿舍楼里,忽然传出“砰”的一声响,初二学生小覃(化名)右手鲜血淋漓,后经鉴定为伤残。对于事故发生的原因,小覃称是宿舍“舍长”小徐(化名)故意反锁阳台门并关灯,使他在极度惊恐的状态下撞碎玻璃致伤;而自称“品学兼优”的小徐,则否认自己曾锁门关灯,还表示门锁及灯具在事发前已经损坏。他们还称,校方为了维护自身声誉,在长达两年的时间内没有报警,也未作公开处理。近日,佛山中院对此案作出终审判决,认定小徐一方、小覃一方及校方各承担50%、30%、20%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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