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时间网讯(全媒体记者 伍江)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我市下月起将调整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流动性调节系数,这直接影响职工个人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

  据介绍,我市住房公积金资金流动性自今年2月发生变化,个贷率已连续3个月小于60%(2月59.54%、3月58.74%、4月58.01%)。为加大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职工购买住房的支持力度,发挥住房公积金保障缴存职工的作用,根据有关规定,下月起我市月将执行相应的流动性调节系数1.4。

  个贷率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与缴存余额之比,是体现公积金支持个人贷款买房力度的重要指标。公积金中心每月都会向社会公布住房公积金个贷率。记者获悉,去年5月至今年1月,我市住房公积金个贷率均保持在60%以上。

  据介绍,我市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可贷额度使用计算公式为:职工个人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Y=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B×(缴存时间系数T +收入调节系数I)×流动性调节系数L。其中,个人最高贷款50万元,夫妻双方最高可贷80万元。

  举个例子:假如市民张先生账户余额为1.5万元,缴存时间已有5年(对应的缴存时间系数为2),月缴存为500元(收入调节系数I对应为11.5)。那流动性调节系数调整前后,他可申请到的贷款额度情况如下:

  调整前:1.5x(2+11.5)x1.3=26.325万元

  调整后:1.5x(2+11.5)x1.4=28.3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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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莞个贷率所对应的流动性调节系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