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时间网讯(全媒体记者 李金健)“6.26”国际禁毒日即将到来之际,今天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人民法院依法惩治毒品犯罪及《人民法院禁毒工作白皮书(2012—2017)》有关情况,发布10起人民法院惩治毒品犯罪典型案例。其中,由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推荐的由市第二人民法院办理的案例“租赁娱乐场所容留多人吸毒,依法惩处——利慧青等容留他人吸毒案”入选最高院十大典型案例。

  案情:租用KTV的包房容留他人吸毒获利

  2016年1月,被告人利惠青、蔡映堂等人出资租赁东莞市长安镇一KTV的2间包房用于容留他人吸毒,被告人邬林泉等人负责包房的收费、记账等工作。同年2月29日18时许,陈某等数人来到上述包房吸食氯胺酮(俗称“K粉”),次日19时许公安人员到场抓获利惠青、蔡映堂、邬林泉、陈某等十余人,当场缴获氯胺酮0.58克。经现场检测,利惠青、蔡映堂、陈某等15人均吸食了毒品。至案发时,上述2间包房营业约15天,收入约8万元。

  判决:3名被告分别获刑

  市第二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利惠青、蔡映堂、邬林泉结伙容留他人吸毒,其行为均已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利惠青、蔡映堂伙同他人出资租赁包房,负责经营管理,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均系主犯,应当按照其二人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邬林泉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依法应当从轻处罚。三被告人为牟取非法利益,利用娱乐场所容留他人吸毒,人数众多,可酌情从重处罚。蔡映堂、邬林泉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态度较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利惠青当庭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据此,依法对被告人利惠青、蔡映堂和邬林泉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一年八个月和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一万元和三千元。

  宣判后,在法定期限内没有上诉、抗诉,上述裁判已于2017年2月21日发生法律效力。

  典型意义:将娱乐场所容留他人吸毒比一般容留吸毒更严重

  聚众吸毒是当前毒品滥用方面较为突出的一种现象。娱乐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为招揽生意而容留他人吸毒的案件时有发生,一些不法分子为牟取利益而将娱乐场所专门用于容留他人吸毒甚至聚众吸毒,犯罪性质较一般的容留吸毒行为更为严重。

  本案就是一起利用娱乐场所容留他人吸毒以牟取非法利益的案例。被告人利慧青等人为容留他人吸毒赚取利润而租赁KTV的2间包房,安排人员为吸毒者提供服务,容留行为持续时间长,案发时一次性容留十余人吸毒,犯罪情节恶劣。人民法院根据利慧青等人犯罪的事实、性质和具体情节,依法判处了刑罚。

  附:最高院发布的毒品犯罪十大典型案例

  1、李怀愉贩卖、运输毒品案

  贩卖、运输毒品数量巨大,且系累犯和毒品再犯,罪行极其严重

  2、 蔡志雄贩卖、制造毒品案

  伙同他人制造、贩卖毒品,数量特别巨大,罪行极其严重

  3、杨开水运输毒品案

  假释考验期内组织怀孕妇女运输毒品,数量特别巨大,且系毒品再犯,罪行极其严重

  4、 肖胜故意杀人案

  吸毒后交通肇事,持刀捅刺执行公务的民警,致1 人死亡、1人轻伤,罪行极其严重

  5、 臧吉喆贩卖毒品案

  通过互联网贩卖毒品数量大,且系毒品再犯,依法严惩

  6、於国军贩卖毒品案

  多次零包贩卖毒品,依法严惩

  7、杨洪贩卖毒品案

  利用未成年人贩卖毒品,依法从重处罚

  8、利慧青等容留他人吸毒案

  租赁娱乐场所容留多人吸毒,依法惩处

  9、鲁福平非法生产制毒物品案

  非法生产邻氯苯基环戊酮,情节特别严重,依法惩处

  10、张沛生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

  吸毒后驾驶机动车肇事并连续冲撞,系累犯,投案自首,依法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