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蒋幸端)昨天,东莞市住建局在官方网站上挂出《转发关于加快推进母婴设施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根据《通知》要求,经常有母婴逗留且建筑面积超过1万平方米或日客流量超过1万人的交通枢纽、商业中心、医院、旅游景区及游览娱乐等公共场所,应当建立使用面积一般不少于10平方米的独立母婴室,并配备基本设施。

  要统一母婴设施标识

  《通知》提出,独立母婴室基本配置的标准为面积一般不低于10平方米,要有防滑地面、带安全扣的婴儿尿布台、提供热水和洗手液的洗手台、座椅、电源插座等。

  此外,对已建成的母婴室要做好改造完善工作,用人单位参照该标准建设女职工休息哺乳室等设施。火车等移动空间,应按要求配置母婴设施或提供便利服务。同时,为方便寻找,统一母婴设施标识,设置醒目的导向标志,并鼓励各地因地制宜设置母婴候乘厅(区)、母婴专座等。在乘车、登机和检票口针对孕期、哺乳期妇女以及携带婴幼儿的乘客提供绿色服务通道或便利服务。

  部分商场已有母婴室

  昨天,记者走访发现,目前东莞已有部分大型商场等公共场所配置有独立的母婴室,方便带婴儿的家庭使用。

  记者在位于南城的海德一号广场看到,女洗手间旁有一个小房间作为母婴室使用,里面配备有洗手液、纸巾等,方便带婴儿的母亲使用。

  市民郑女士有个1岁多的女儿。郑女士告诉记者,她每次带着孩子出门,在公共场所给孩子换尿片都觉得很尴尬。“一般需要两个人合作,一个人拿着衣服挡住,一个人帮小孩换尿片。”如果跑到洗手间去换,一来是不方便,另一方面也担心卫生问题。不过她最近发现,东莞一些大型商场都配备有独立的母婴室,不仅方便,而且保护了母亲和婴儿的隐私。郑女士说,她希望更多公共场所配备独立的母婴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