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李直建)东莞市教育局日前印发了《东莞市低保家庭和低保边缘家庭在校学生助学补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东莞市户籍并取得市民政部门审批通过的低保家庭、低保边缘家庭在校学生的助学补助标准。记者了解到,低保家庭的大学生(大专或以上学历)可获得的补助最高,每学年7500元。

  《方案》明确规定,助学补助的对象为东莞市户籍并取得市民政部门审批通过的低保家庭在校小学生、中学生(含初中生、普通高中生、中职生、技工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大学生(大专或以上学历),以及东莞市户籍并取得市民政部门审批通过的低保边缘家庭在校高中学生(含普通高中生、中职生、技工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大学生(大专或以上学历)。

  据悉,低保家庭的在校小学生、中学生、高中生、中职生、大学生(大专或以上学历)每学年获得的补助分别为1000元、2400元、4800元、2400元、7500元。低保边缘家庭在校高中生和大学生每学年获得的补助分别为1500元和3500元。

  《方案》显示,东莞市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在校学生助学每学年申请一次,受理时间为9月1日至9月30日。

  已享受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助学政策的学生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不重复享受助学政策(不包括国家助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