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资助

  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李直建)8月30日,市教育局公布了2017年东莞市教育基金会资助困难家庭子女读书学生名单。新学年,东莞有444名困难家庭子女获市教育基金会资助,资助标准从800元/人到7000元/人不等。

  根据《2017年东莞市教育基金会资助困难家庭子女读书方案》,其资助对象为具有本市户籍、进城务工人员的随迁子女等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含中职)和大学(含高职、本科)在校(园)学生。

  受理范围包括: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 880 元(含880 元)且因各种原因未能纳入东莞市低保范围的,难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包括学费、住宿费、基本生活费)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因自然灾害等原因导致家庭临时贫困的东莞户籍在校(园)学生,以及父母双方或其中一方在莞务工及家庭居住地在莞,并经有关部门确认为家庭经济困难的非莞籍在莞就读学生(家庭人均月收入与上述项相同)。资助标准为幼儿园800元/人、小学1000元/人、初中1500元/人、中职2000元/人、高中3000元/人、高职、本科7000元/人。

  据悉,2017年东莞市教育基金会共收到全市30个镇(街)上交的困难家庭子女助学金申请表1071份,经东莞市教育基金会理事会讨论、审核,拟同意申请444份,其中幼儿园47份,小学205份,初中88份,中职14份,高中70份,大学2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