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陈臣)今年以后落户莞韶产业园、项目投资在亿元以上的落户企业可以申请补贴啦!日前,东莞市政府发布了《东莞市鼓励优质企业项目落户莞韶产业园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其中明确,符合相关条件企业补贴金额最高可达1000万元。

  企业机构或个人均可申请

  根据《办法》,相应补贴申请适用对象可分三类: 首先,2017年1月1日以后签约落户莞韶园,符合国家、省及莞韶园的产业发展、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政策,项目投资额在1亿元以上,并于2019年12月31日前投产的企业项目(以下简称落户企业)。项目投资额由固定资产投资(包括土地购置及相关税费支出、厂房及办公楼建设支出、设备购置支出、配套设施投资支出等)、技术投资和其他有效投资(主要指生产经营性租赁支出)构成,其中技术投资额占项目实际投资总额的比例不得超过20%。

  其次,在莞韶园范围内建设为企业提供设计、研发、孵化、检测、技术推广、设备共享、信息咨询等公共服务平台,并于2019年12月31日前运营且在莞韶园纳税的独立法人机构。

  最后,成功引荐落户企业的镇村、企业、社会组织、非全额财政核拨的事业单位或个人等。

  需要注意的是,《办法》同时适用于华南先进装备产业园。不过,对弄虚作假、伪造事实骗取扶持专项资金的单位或个人,以及在项目评审认定、扶持专项资金监督管理等工作中存在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行为的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