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时间网讯 对于楼市来说,一年中有个十分重要的“档期”,那就是“金九银十”。记者走访市场发现,不少市民有意向在近期买房,包括二手房。那么,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的纠纷各式各样,作为购房者,又该如何去绕开这些“坑”?

  北京盈科(东莞)律师事务所高价合伙人、房产部主任郭飞强告诉记者,其部门对法院裁判的房地产纠纷案件做过研究,发现近三年来房地产纠纷主要集中在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租赁合同纠纷、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等。

  数量排在第一位的房地产纠纷是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仅中国裁判文书网2016年公布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判决就有117780份。通过对比近三年的数据发现,从2015年至今房地产纠纷案件的数量不断增多,上升趋势十分明显。

  郭飞强提醒购房者,在购房时应与交易相对方协商好各自权利义务,签订完备的合同并诚信履约。必要时,建议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以下是东莞二手交易过程常见的案例,看了,或许你能从中收获一二。

  案例1

  无权处分人签合同也要担责

  去年2月,原告东莞人邓先生与被告孙某英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由邓先生购买登记于孙某飞名下的商品房一套。合同签订时,孙某英拿了房产证原件给邓先生看,并声称孙某飞是其姐姐,房屋由其父亲出资购买登记于孙某飞名下,实为被告所有,并承诺能过户。

  合同签订后,邓先生交付定金并准备办理按揭手续。其后,孙某飞与孙某英产生争执,孙某飞不承认委托孙某英代为出售房屋,亦不同意将房屋过户至邓先生。邓先生以孙某英违约为由起诉至法院,法院判决认为孙某英无权处分房屋导致邓先生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双方合同解除,并判令孙某英返还定金,支付违约金。

  提醒:购买二手房时,应注意如下事项:1。应核查合同相对人是否为房屋所有权人,房屋是否存在抵押、查封等权利受限的情形;2。应签订条款完备的合同,特别应注意约定清楚卖方违约的责任,适当提高违约金额,降低卖方违约概率;3。在房屋过户至买方名下前,不宜将购房款全部支付给卖方;4。产生纠纷,应注意保留证据材料。

  案例二

  付房款时留物业交割保证金

  二手房交易中,拖欠物业费、水电燃气等费用的纠纷最为常见。市民郭先生在去年底买了一套二手房,但却迟迟不敢装修,一直空置。原因是原来的房东,欠下了一大笔物管费和水电气费。

  据李先生介绍,去年12月,他通过房屋中介,购买了某小区的一套二手房。过户后,中介带着李先生一同到小区管理处交接房屋。查询得知,前业主欠了物业费近5万元,另外,还有2000元的水电气费没缴清。按照合同约定房屋交付前,卖方应当缴清物管以及水电气费用,可在交房那天,原房主却说身上没带钱,承诺会在月底来补缴欠费。可最后,对方却玩起了失踪,打电话也不接。

  由于和物业一直没有协商清楚这部分物业欠款由谁来付,导致李先生迟迟不敢找工人装修,就搁置了下来。万般无柰的李先生最终决定起诉原房主,来解决纠纷,但即便最终胜诉,对李先生来说,仍旧损失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

  提醒:

  为了避免原房主拖欠物业费赖账而产生纠纷,建议买方在办理过户前就要求卖方结清所有的费用,交接之前的一切费用由卖方承担,并且将这一条款写进合同。并且可以在付房款的时候留出部分尾款,作为物业交割保证金。直到买卖双方物业交割顺利完成,买方才把这笔钱交付给卖方。若卖方恶意拖欠物业费,可直接用物业交割保证金支付物业欠费,这样可以大大降低买方承担物业欠费经济损失的风险。

  二手房交易这些关键词,你要知道哦

  关键词1、抵押房屋

  在买二手房时,如果看中的房屋存在被抵押的情况,可不可以买呢?

  答案是可以。在市面上流通的房子如果在查档时发现有抵押,还是可以购买的,只是需要先向房管部门申请解除抵押,一般低腰都为债务抵押,债务偿还后就能申请解除。

  需要提醒的是,买方在遇到这种情况前,一定要事前就解除抵押的事项和卖方以书面的形式进行约定,以备后期可以履行,包括但不限于:解除抵押的时间、债务债务的出资等。

  关键词2、产权人

  签订合同的时候一定要见到房屋产权人,仔细核对房产证身份证,共有的房产一定要让所有人都到场,不能到场的,需要出示公证委托书。如果房东是离异状态,一定要看一下离婚协议上写的是房子归谁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