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蒋幸端)明年起,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调整为27391元。昨日,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2018年度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的通知》(以下简称为《通知》),新的缴存基数正式执行时间为2018年1月1日起。

  《通知》显示,根据《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及市统计局公布的职工年平均工资标准,东莞市2018年度(2018年1月1日~12月31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由22995元调整为27391元,下限仍为东莞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即1510元。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每年调整一次,单位可根据自身需要在年度内灵活选择时间调整。

  另外,据东莞市统计局公布数据显示, 2016年,东莞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57537元,其中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57649元。而2016年东莞市职工年平均工资为4624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