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李直建)记者昨日获悉,市发改局近期在检查中发现,个别民办学校仍存在乱收费的现象。为此,市发改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民办中小学校收费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除政策允许调整收费的学生外,其他学生不受学校调整学杂费标准的影响。

  自2018年秋季起,各学校在申请调整收费标准前,应通过召开家委会、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广泛征求学生家长意见。凡未进行收费调整影响评估的调费申请,市发改局将不予受理。

  学期结束前不得提前收费

  市发改局官网发布的《通知》要求民办中小学校学杂费要严格执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政策,民办小学学杂费继续实行“独立分段”收费管理。除政策允许调整收费的学生外,其他学生不受学校调整学杂费标准的影响。

  《通知》还要求各学校应按照相关规定格式,设定固定的收费公示栏。每学期开学之前,将所有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监督电话在公示栏内及校园网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执行“独立分段”政策的民办小学,应在学生入学时(对在校三年级学生最少要提前一个学期),以书面形式告知学生家长有关学杂费标准调整的预期影响。各学校的招生简章必须注明学校简介、招生对象和招生人数、服务内容、教学特色、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优惠政策、退费规定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