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素质评价覆盖小学到高中

  根据《意见》,我省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主要采取写实记录、多元定性评价与重要观测点定量评价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其中,写实记录就是在教师指导下,学生客观记录、能集中反映自身综合素质发展过程与结果的关键事件,多元定性评价则是在每学期结束、第五或第六学期末时,进行自我陈述、同学评语、教师评语和家长评语,反映学生的综合素质发展情况。

  综合素质评价五方面重要观测点最高得分值均为20分,实行各自计分且各学期得分可以累加,但五方面得分不作汇总。

  《意见》中也透露,省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平台将覆盖从小学到高中学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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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将通过多种方式保证评价工作公平

  对于有家长提出“要如何保证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公平公正”的疑问,市教育局回复称,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主要由初中学校组织实施,会通过以下方式保证公平。一是如实记录。强调通过参与相关活动情况及其成果来考察学生综合素质状况,全面、充分、如实反映学生成长过程中的突出活动和表现并收集相关事实材料,做到有据可查,确保全面真实。二是严格记录和评价程序,要求初中学校要经过学生写实记录、整理遴选,将用于招生使用的活动记录和事实材料进行公示、审核,为每位学生建立规范的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客观真实准确地记录,并导入市建立统一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平台,提供给高中学校招生使用。三是提倡评用分开。可以由高中学校根据学校办学特色制定具体的使用办法,将综合素质评价作为高中招生录取的依据或参考等。四是强化监督。建立监督管理和诚信责任追究制度,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