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时间网讯(记者 郑俊彦)预防火灾刻不容缓,岁末年初更需时刻留心提神。岁末年初既是危险化学品事故多发期,又是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旺季和事故易发期。

  先来说一个案例,2017年1月24日21时8分许,岳阳市经开区中南大市场内一烟花爆竹经营门店突发火灾,造成6人死亡。事故原因为购买花炮者在门店10米外试炮,不慎引发店内烟花爆竹起火。

  这是一起本不该发生的事故,是乱放烟花爆竹引发的一场悲剧!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烟花爆竹零售单位销售场所20米范围内,严禁吸烟、用火;50米范围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必须在销售场所明显位置悬挂“严禁烟火”等安全警示标志。实行专店专柜专人销售,设专人负责安全管理,专柜销售时专柜应当相对独立,并与其他柜台保持一定距离,保证安全通道畅通,零售场所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按照规定量存放烟花爆竹,不得超量存放等。

  市安委办相关负责人提醒,岁末年初各有关部门要做好烟花爆竹监管工作,突出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等各环节的执法检查,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非法运输、分包转包等行为,整治烟花爆竹下店上宅、前店后宅、集中连片经营等问题。广大市民也要增强安全意识,不妨从我做起,少买少放烟花爆竹,从源头减少火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