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洋网讯 记者昨日从广东省教育厅获悉,2018年广东全省计划招收公费定向培养对象共计1900名,公费定向培养粤东西北中小学教师计划所需教育培养经费由省级财政统筹,在生均拨款基础上按照本专科层次每生每年2万元、教育硕士研究生层次每生每年3万元的标准据实安排给各定点培养院校。

  到定向学校任教不少于6年

  此次公费定向招生的报考对象仅限大陆或内地户籍人员,同时还应符合其他一些条件,如自愿报考定向培养师范专业,承诺在校学习不转学、不转专业,且保证毕业后服从计划来源地安排,到定向学校任教不少于6年。

  其中,招收初中起点五年一贯制专科层次学前教育专业200名,面向定向培养需求计划来源地招生,学生毕业后回定向计划来源地乡镇(不含县城所在镇街,下同)及乡镇以下农村公办学校(含村小、教学点和幼儿园,下同)任教。

  高中起点四年本科层次师范专业1400名,包括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专业各50名、小学教育专业610名、体育教育专业200名、美术学专业240名、音乐学专业250名,面向全省范围招生,学生毕业后除特殊教育专业到定向计划来源地县域内相关学校任教外,应到定向计划来源地乡镇及乡镇以下农村公办学校任教;本科起点教育硕士全日制研究生300名,采用定向培养计划来源地与研究生双向选择,由试点院校组织开展(具体要求和安排另行通知),学生毕业后应到定向计划来源地县域内相关学校任教。

  不享受到农村从教上岗退费

  据了解,公费定向培养粤东西北中小学教师计划所需教育培养经费由省级财政统筹,在生均拨款基础上按照本专科层次每生每年2万元、教育硕士研究生层次每生每年3万元的标准据实安排给各定点培养院校,专项用于定向培养对象在培养院校基本修业期内免除学费、住宿费、军训服装费、教材资料费、实习实践费和发放生活补助费等,其中生活补助费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由培养院校按照一年10个月按月发放。

  按照公费定向培养协议书和当年就业政策要求,在公费定向培养对象毕业时,由培养计划来源地教育行政部门按照规定对其进行考试或考察,按照“适合、急需”的原则,综合考试或考察的情况,安排工作岗位,并督促用人单位与公费定向培养对象签订聘用合同,按照事业单位新进人员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毕业上岗后,公费定向培养对象不享受到农村从教上岗退费政策。

  (信时记者孙小鹏 实习生王育煌 通讯员粤教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