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 谢英君 通讯员薛艳丽)昨日,记者从常平镇政府获悉,该镇将对“倍增计划”试点企业提供进一步扶持,合资格企业最高可一次性获得200万奖励。

  据悉,常平镇出台了一系列措施,确定了对“倍增计划”试点企业给予扶持的财政政策范围及具体标准。其中,对新认定的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和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试点企业实现3年倍增的,镇财政分别一次性给予60万元和40万元的奖励;试点企业实现5年倍增的,镇财政分别一次性给予48万元和32万元的奖励;对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复审或重新认定的企业,镇财政根据试点企业实现倍增的年限,分别一次性给予20万元或16万的奖励等。

  在支持试点企业上市方面,常平镇的奖励力度很大。该镇企业申请在境内外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镇政府根据试点企业实现倍增的年限,分别按市政府奖励资金的1:1、1:0.8进行配套奖励,最高可获得一次性200万元的奖励。但原则上,镇财政配套资助加上各级财政资助经费总额不超过项目实际投入金额的50%。

  值得一提的是,上述政策的资助对象需为2017年及“倍增计划”进行期间纳入的试点企业,且营业收入需同比增长达20%或以上。对名誉试点企业则实行“市镇两级差额倍增扶持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