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姨等住户均无法办理房产证。 ▲张姨等住户均无法办理房产证。
259号楼下贴有市规划局违法建设行政处罚批前公示。信息时报记者 陈子垤 摄 259号楼下贴有市规划局违法建设行政处罚批前公示。信息时报记者 陈子垤 摄

   信息时报讯(记者 陈子垤) “说整层有存在违建面积,都不知道怎么办!”市民张姨原本住在海珠中路241号的平房内,1992年旧屋被征收,5年后张姨一家回迁住进了海珠中路新建大楼的3楼一小单元内,至今19年过去了,张姨的回迁房因建设单位存在涉嫌违建问题而无法办理房产证。目前,光塔街道办已介入协调处理。

  回迁房产权证迟迟办不下来

  上周三上午,记者来到张姨位于海珠中路259号的家中。据张姨介绍,她一家原本居住在海珠中路241号的平房内,1992年,旧屋被广州国际信托房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广信公司”)征收准备建设儿童剧院。

  1997年11月,张姨按《回迁安置协议书》规定,回迁到海珠中路新建大楼(即现时的259号)的3楼一小单元,住下来之后,张阿姨一直在办理该房的房产证,但广信公司迟迟未能解决张阿姨的房产证问题,“一直找他们协商,对方一直拖着,”张姨说,当时3到9楼的住户均无法办理房产证。

  2011年,广州市解决历史遗留的办理房地产证问题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办证办”)发布消息将完善29个历史遗留办证难商品房建设项目的前期办证手续,其中就包括海珠中路227-261号(单号)(四层以上)。而住在张姨楼上的住户们陆续拿到了房产证,“我的房子在259号,三楼,刚好被排除在外,”张姨很是无奈,“想不通为何单单3楼这一层无法办理,”而跟张姨相同遭遇的还有三楼的另外4户人家。

  因建设单位存在违建行为

  张姨说,后来大家在市规划局规划处查档后发现,原来该楼层三楼存在“违建面积”未处理。随后,市规划局在2011年8月公示了“违法建设行政处罚批前公示”的牌子,但违建问题仍未解决,“19年了,我今年也74岁了,想着在有生之年能将房产证办理下来,以后儿孙也不用为了这事烦恼。”

  记者在259号楼的大门外见到了该公示。公示上的违法建设事实上写明:现建设单位申请调整的海珠中路259号回迁第三层建筑平面存在未经规划部门批准,擅自将部分规划的剧场改为回迁住宅,并将阳台封闭作房间使用的违法建设问题,故广州市规划局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

  街道办已介入协调

  对此,越秀区光塔街道办事处相关负责人郑先生表示,在2011年违建公示贴出后,城管科也联系了广信公司,“当时规划局要求他们补充提交资料,例如建筑物的框架结构图等,但广信那边一直未有提交”,郑先生称,随后几年广信公司都未有出面处理此事。光塔街道表示,目前正在加紧联系广信公司,督促其提交相关证明。

  前日,广信公司一位姓张的工作人员表示广信公司是广州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的下属企业。广州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在1999年金融风暴时因资不抵债而停产停业,并欠下上千万的税费,已被吊销税务登记,只剩下工商登记。

  “想要办理建筑物的大确权,就必须先补交税费,但现在没法还得上。”张先生称,除此之外,海珠中路这个项目还存在大量违建问题,广信公司此前曾将整改方案提交给区规划局和城管委,但对方未有具体答复。基于以上原因,导致张姨等回迁户无法办理房产证,“有部分回迁户是通过法律诉讼取得了房产证。”

  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律师邓刚表示,如果该房屋被认定为违法建筑、且该认定不合法的,那建设单位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要求撤销该处罚决定。另一方面,如果现在居住使用人和回迁安置方之间有约定办理产权证书,那在没有完成办证前,可以要求安置方继续履行合同义务,直至取得房屋产权证书或取得回迁安置协议约定的房地产。

  (报料人 佚名 奖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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