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讯 (记者/余秋亮)为了加强餐饮场所燃气使用的监督管理,全面消除餐饮场所燃气安全隐患,近日,记者从广州市城管委获悉,广州市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于2月16日起全面启动。据介绍,本次整治行动将严厉打击向无证经营者供气的严重违法经营行为,被查处的企业会被罚款5万—10万元。

  整治工作将纳入社区网格化管理范畴

  记者了解到,本次专项整治主要是在对全市餐饮场所进行全覆盖摸查的基础上,对存在燃气安全隐患的餐饮场所根据隐患严重程度,按照相关法规的规定,“该整改的要限期整改;该停业整顿的立即停业整顿;该关闭的要坚决关闭”。据市城管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这次整治工作重心下移,以属地为主,与社区网格化管理工作结合起来组织实施。属地政府将建立起网格化管理人员定期对餐饮单位燃气进行安全巡查的机制。

  根据部署,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分四个阶段:1月15日—2月28日为排查动员阶段,城管委将对全市餐饮场所的燃气安全状况进行全覆盖摸查,并建立完整的餐饮单位燃气安全隐患整治台账;2月15日—5月31日为企业自行整改阶段;5月15日—6月26日,为城管委相关部门集中检查执法阶段;6月20日—6月30日为督查总结阶段。

  另外,管道燃气改造也是本次整治行动的重点之一。自2014年广州市政府决定启动管道燃气三年发展计划以来,截至去年底,全市管道燃气用户已达285万户,用户普及率超过70%。但其中新增用户中,只有3000户属于非居民用户。因此,据市城管委燃气处负责人介绍,这次整治行动将督促餐饮行业“要么改用管道气,要么为瓶装气建立独立瓶库,要么改用电炉”。目前,天河区的骏景食街和体育东食街已经完成改造。越秀区的德政路食肆片区和惠福路食街将作为集中整治试点。

  违法交易瓶装气最高可罚5万

  除对餐饮企业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进行检查消除外,广州市城管委还将对燃气企业的违规行为进行整治。

  据上述负责人介绍,利用车辆流动销售仍然是燃气整治行动的难点,“在广州大力整治燃气市场后,一些无证经营者将外地充装的燃气运输到本市销售,他们通常把气瓶放在密不透光的车厢里。有人过来拿气,他们就迅速打开车门进行交易,隐秘性很强。”

  该负责人对记者表示,对于这种行为,一方面要靠行业企业举报,另一方面执法人员也会加强上路巡查。目前,抓到这些违法交易瓶装气的车辆,会对有关人员处3万—5万元罚款。而对于向无证经营者供气的严重违法经营行为,市城管委将对被查处的企业处以5万—10万元的处罚。

  此外,燃气企业如存在“未与餐饮用户签订供气合同、协议供气;未定期对餐饮用户进行燃气安全检查的;未对餐饮用户燃气设备操作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未对从业人员进行燃气危害性、防爆、处置措施等安全教育和宣传;向未开通用户供气卡的瓶装液化气餐饮用户供气;向不符合安全用气条件的餐饮用户供气”等行为,市城管委也会按照相关规定,对其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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