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禺5宗“为官不为”案例被曝光

  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汤南、杨洋 通讯员穗纪宣)查控违建不力,三层违建楼房拔地而起;收了12.8万元好处费,放纵工业垃圾违规填埋及超标倾倒黄泥……广州市纪委日前曝光了番禺区五个“为官不为”典型案例,相关人员被追责。据悉,番禺区一年来共立案查处党员干部不作为、乱作为、虚作为问题14宗,追责14人。

  2014年4月,番禺区城管执法分局沙湾执法中队巡查发现沙湾镇青云大道97号违法建设,未采取有效制止措施,导致建成一栋高三层、总面积2500平方米的违法建筑,在社会上造成严重不良影响。该中队中队长李炽威受党内警告处分。

  2008年至2014年,番禺区市容环卫管理处工作人员苗柯利用职务便利,先后受贿12.8万元,放纵运营滤液处理和垃圾填埋业务的公司违规填埋工业垃圾、超标倾倒黄泥。苗柯被立案调查、开除党籍。

  2012年5月,番禺区沙头街榄山村党支部党员梁庆华因制造毒品被判处无期徒刑。时任榄山村党支部书记的梁海华对梁庆华因判刑长时间未参加组织生活的事实不核实上报,导致梁庆华长时间未能处理,在党员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梁海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010年9月至2012年9月,番禺区公安分局原副局长于广辉主管交警大队期间,滥用职权,指使下属在办理何某某涉嫌交通肇事罪一案时,不依法立案,不采取强制措施,纵容何某某逃避法律制裁,致使被害人家属上访,严重损害司法公正,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于广辉被立案调查,被开除党籍。

  番禺区教育局北片教育指导中心工作人员何满泉没有按有关规定将区教育局拨付的有关款项及时转拨下属单位,影响下属单位相关项目开展,受行政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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