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9月18日《揭阳揭东检察》:揭东区检察院日前对揭东区新亨镇楼下村原村委委员、官目洋经联社主任张建文提起公诉。

  日前,揭东区新亨镇楼下村原村委委员、官目洋经联社主任张建文涉嫌职务侵占罪、贪污罪一案,由揭东区检察院向揭东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揭东区检察院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被告人张建文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被告人张建文,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我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张建文无视国家法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骗取、侵吞村集体资金,数额较大,依法应当以职务侵占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协助人民政府从事行政管理工作过程中,侵吞公款,数额较大,依法应当以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对被告人张建文上述所犯二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应当实行数罪并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