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凌晨4时许,普宁市区流沙一酒店后门发生一起斗殴案件,随后斗殴视频在网络上流传并造成不良影响。获悉警情后,警方高度重视,迅速从城南派出所和刑侦大队抽调精干警力成立专案组开展调查走访和破案工作。摄于警方的调查压力,12月1日18时,违法嫌疑人黄某雄(男,23岁,流沙北街道人)、巫某鑫(男,25岁,下架山镇人),高某旭(男,21岁,洪阳镇人)、余某生(男,17岁,洪阳镇人)先后到城南派出所投案。

  经查,黄某雄、巫某鑫交代其与朋友巫某坚(在逃)于11月30日凌晨到流沙一酒店饮酒,凌晨4时许,在离开酒店前门时,黄某雄、巫某鑫、巫某坚一方中的巫某坚与另一方高某旭、余某生、“歪头”(在逃)发生碰撞,双方发生口角后各自准备离开。双方步行至酒店后门时,黄某雄、巫某鑫、巫某坚一方动手推打另一方中的“歪头”,双方遂发生斗殴。经法医检验,黄某雄、巫某鑫构成轻微伤,高某旭、余某生均未构成轻微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违法人员黄某雄、巫某鑫、高某旭、余某生的行为已构成结伙斗殴。目前,违法人员黄某雄被处以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伍佰元;违法人员巫某鑫被处以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伍佰元;违法人员高某旭被处以行政拘留十二日并处罚款伍佰元;违法人员余某生被处以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伍佰元。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呼吁其余涉案在逃人员尽快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争取从宽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