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第三法院开展劳动争议案专项执行活动

  广州日报讯 (记者龙成柳 通讯员钟紫薇)工人因工伤导致九级伤残,女老板对法院传票视而不见,硬是拖着不给,见执行队伍上门,大喊“我没钱,拘留我啊”。当法警拿出手铐时,这位女老赖顿时没了底气。昨日上午,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开展“见证执行”劳动争议案件专项执行活动,当天上午共执行4宗案件,执结3宗,其中和解两宗,拘留1人,执结标的金额达19.6万余元。

  现场一 执行队伍一来就给钱了

  执行队伍首先来到塘厦镇一家日资手袋公司。

  申请执行人万女士原是该公司的员工,于2015年5月离职,万女士认为公司单方面将其辞退,应支付其未结工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等。经过劳动仲裁、一审、二审,一年后,法院最终判决该公司应支付万女士工资、赔偿金、迟延履行金等共计99234.79元。判决生效后,市第三法院依法向被执行公司发出执行通知书,但该公司在一个月后依然没有履行义务。

  昨日上午,浩浩荡荡的执行队伍一进该公司,该公司相关人员便表示马上联系财务到场付钱。随后,该公司财务便带着现金和点钞机,当即向万女士清偿了全部款项。

  万女士表示,她是这家日资企业第一个通过诉讼手段来维护自身权益的员工,通过这个案件和亲历这次执行活动,她更加相信工人的合法权益是可以得到法律保障的,也希望通过自己的行动能让更多工人拿起法律武器依法维权。

  现场二 女老赖最终被带回法院

  本次行动的第二站是塘厦镇的一家运动用品公司。

  执行人员进入该公司办公室后,见到一名女士坐在座位上,便上前询问公司负责人的去处。该女士表示不清楚,执行人员再问其是何职务时,该女士表示自己是一名普通文员。

  此时,申请执行人林某向执行法官表示,该女士就是这家公司的老板娘。他是去年6月进公司的,几天后,右手在工作中被烫压伤,造成九级伤残。公司支付医疗费后便将其辞退,双方此前也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他只好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工伤赔偿。经劳动仲裁庭裁决,公司应支付其赔偿款29886元。

  眼见自己身份败露,该女士只好向执行人员表示自己姓陈,是该公司的登记股东。随后,陈女士便开始向执行人员“喊冤”:“他应聘时说自己是熟手,后来只是在公司做个副手,试用机器就把手给弄伤了,他这明显是欺骗。”她声称要申诉。

  执行人员告知陈女士,案件是在今年2月经过仲裁庭裁决的,现早已过了起诉的期限。裁决生效后,法院给其打过两次电话,寄出执行传票一次,送达执行裁定一次,其均没有理睬,现执行队伍上门对该案件进行强制执行。

  陈女士表示,月底公司才能收到货款,现拿不出这笔钱。申请执行人林某称,陈女士一再赖账,现在虽承诺月底支付,届时也将难以兑现。“反正现在就是没钱,大不了把我带走,拘留我吧。”陈女士喊。

  见被执行人态度恶劣,且拒不履行赔偿义务,执行人员当即决定对其进行拘留,将其带回法院进行后续处理。当法警上前给陈女士戴手铐时,陈女士顿时没了底气,连声说“我不去”。法警押其上车时,陈女士仍然对申请执行人骂骂咧咧,并表示“一分钱也不会给他”。

  到达法院后,执行法官主持双方进行协商,陈女士服了软,当场表示先支付现金5000元,剩下的则分期付款,并与申请执行人达成了和解协议。

  (广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