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面向海内外引进第六批创新创业领军人才

  广州日报讯 (记者李直建)如果你拥有发明专利或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成果,科研技术水平处于国内外行业领先地位,那么就赶紧申报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吧!

  记者昨日从市人力资源局获悉,东莞面向海内外引进第六批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申报工作现已开始。已获立项支持的创业领军人才,有机会享受最高300万元创业奖励。

  申报:

  需在下月24日前

  市人力资源局官网公告显示,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申报人应拥有发明专利或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成果,科研技术水平应处于国内外行业领先地位,具有明显的持续创新能力或创新成果转化能力,具备硕士以上学位、副高以上职称或跨国公司高级职务任职资格及经历,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

  其中,创新领军人才需与用人单位签订意向性合同,引进后6个月内签订正式合同并到岗;如属于已签订正式聘用合同,需在提交申报日算起两周年以内。引进后需在莞连续工作时间5年以上,从国(境)外引进的每年在莞工作时间累计6个月以上。创业领军人才应具有国内外自主创业或合作创业的成功经验,具有主持研发成果成功实施产业化的经历;或曾任国内外知名高校、企业、研发机构中高层职务,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

  符合申报条件的申报人及所在单位登录“东莞市专业技术人才服务系统”,或通过东莞市人力资源政务信息网链接进入系统,分别注册个人、单位账号。需要注意的是,申报时间至6月24日结束。

  利好:

  可获启动资金扶持

  确定立项资助的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签订相关协议后可享受资助和扶持。东莞市引进的创新领军人才,可获得100万元创新启动资金扶持。相关部门在领军人才与在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合同并到岗后首次拨付50%,待项目实施一年并通过市人力资源局组织专家验收后,拨付余下50%。

  对东莞市引进的创业领军人才,给予200万元创业启动资金扶持,其中首次拨付50%,待项目实施一年并通过市人力资源局组织专家验收后,拨付余下50%。

  对已获立项支持的创新领军人才,项目实施期满并通过市人力资源局组织专家验收后,根据其营业额和税收、技术创新推进、行业带动、技术项目绩效等目标完成情况,可给予最高100万元创新经理经费;对已获立项支持的创业领军人才,项目实施期满并通过市人力资源局组织专家验收后,以其营业额和税收为主要指标,结合其高层次人才集聚、行业带动等目标完成情况,给予最高300万元创业奖励经费。

  (广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