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网讯(全媒体记者/卢慧 通讯员/卢思莹 周欣 李洋 周泽锋)辽宁沈阳张老太因电信诈骗被骗汇款7万元,警方将该银行账户冻结后,因该账户户主不愿配合办理取款手续等原因不能及时退回。张老太去世后其亲属到法院诉讼请求返还被骗钱款,经惠州市博罗县人民法院审理判决最终获得满意结果。

  一通电话老太被骗7万元

  2013年5月份,吴老汉的妻子张老太(已故)接到一陌生电话称其儿子遭绑架,对方要求支付赎金50万元。张老太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按照对方的指定,将吴老汉银行存款中的7万元汇入对方以黄某某的名义在甘肃某银行处开立的银行账户。

  得知受骗后,张老太家人立即向当地派出所报案,经警方调查这是一起电信诈骗案件,已将该7万元冻结,并查证银行账户户主黄某某并非诈骗人,是他人拾得其身份证后以其名义开设账户进行诈骗。

  属于自己的钱却迟迟取不出

  吴老汉要求银行退回诈骗款7万元,但银行称按内部规定,必须由户主黄某某亲自前往存款银行直接办理取款手续,否则不予退款。因开户行远在甘肃,身处惠州市博罗县的黄某某不愿意配合原告将被骗款项取出。吴老汉及其家人为追回此笔被诈骗资金多次往返于沈阳、上海、广州、深圳以及惠州、西安等地,前后长达3年之久,却仍未能追回款项。

  张老太过世后,吴老汉以不当得利为由将黄某某及甘肃某银行作为共同被告起诉至法院,请求黄某某归还7万元以及产生的利息,及黄某某和甘肃某银行共同赔偿因其拒不归还以上款项给吴老汉所造成的损失共计109557元。

  法院判决黄某某赔偿7万元及利息

  日前,博罗县人民法院一审以不当得利为由判决黄某某应将其名下的在甘肃某银行账户内的70000元及所产生的利息返还给吴老汉。各方当事人均未上诉,服从判决。

  案件主审法官介绍,在本案发生时,我国尚未出台有关申请撤销转账的相关规定。随着电信诈骗案件的增多,为有效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中国人民银行已于2016年9月30日发布《关于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于2016年12月1日开始执行。该《通知》明确除向本人同行账户转账外,个人通过自助柜员机转账的,发卡行在受理24小时后办理资金转账。在发卡行受理后24小时内,个人可以向发卡行申请撤销转账。

  法官提醒,公民应提高防范意识,如察觉遭受电信诈骗,且不要惊慌,可在24小时内先到银行申请撤销转账,并到公安机关报案。如未能成功办理撤销转账,向公安机关申请冻结涉案财产,并尽快准备起诉材料起诉至法院,以不当得利请求返还被骗款项,避免损失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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