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认策划“谢阳遭受酷刑”

  据新华社电 昨日上午,江天勇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案一审在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江天勇当庭表示认罪忏悔,对其在被监视居住期间遭受“酷刑”的谣言予以否认,并承认自己是“谢阳遭受酷刑”谣言的幕后策划者。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江天勇多次在互联网上发布和接受境外媒体采访时发表大量攻击、诋毁我国政府、司法机关和现行政治制度的言论,通过蓄意策划、插手炒作敏感案件,肆意歪曲事实,煽动他人在公共场所非法聚集滋事以及与境外反华势力勾结,利用舆论挑起不明真相的人员仇视政府等方式,攻击和诽谤我国宪法确立的基本制度,实施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犯罪行为,严重危害了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2009年以来,江天勇通过“推特”“微博”等互联网软件发表上述言论共计3.3万余条,关注者3.7万人,其中214条系直接攻击我国政府、煽动颠覆政权的言论;接受境外媒体采访报道148次,其中70余次系直接攻击我国政府、煽动颠覆政权的言论。

  2016年7月,江天勇得知原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周世锋等人颠覆国家政权案将于2016年8月初在天津二中院开庭审理,便通过境外“电报”(telegram)软件煽动他人于2016年8月1日前往天津二中院进行“围观滋事”。事后江天勇还接受境外媒体美国之音的采访,发表抹黑我国司法机关的言论,造成了恶劣的政治影响。

  在被告人最后陈述阶段,江天勇表示,从抓获至今,公检法等司法机关严格依法办案,充分保障了他的合法权利。他深知自己犯罪的严重性以及给国家和社会造成的严重危害,表示真诚悔罪并愿意接受法律的处罚。他说:“通过今天的庭审,使我充分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我对我以前的行为感到既羞耻又悔恨。我深刻认识到自己实施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法,我非常后悔并从内心深处愿意认罪服法。我知道我的违法犯罪行为既对不住国家和社会,也对不住我的父母和妻子、女儿等家人。恳请司法机关给我改过自新、重新做人的机会,让我早日回到家人身边,早日尽自己的家庭责任和社会责任,用实际行动弥补过去的错误。”

  江天勇当庭否认所谓“酷刑”谣言并承认其为谢阳“遭受酷刑”系列文章的幕后炮制者和主要推手,他说:“在我的这个案子侦查、审查、起诉和审判期间,特别是在我被指定监视居住期间,司法机关严格依法办案,充分保障了我的合法权利,没有对我刑讯逼供,更没有遭受酷刑。”江天勇承认,为了收获更多的名利,迎合境外势力炒作噱头而刻意策划了“谢阳在羁押期间遭受酷刑”的一系列文章,抹黑了中国政府和司法机关形象。

  该案处理过程中,司法机关充分保障了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诉讼权利。在法庭辩论阶段,控辩双方就定罪、量刑的事实、证据和适用法律等问题充分发表了意见。江天勇的辩护律师针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和情节进行了辩护,并提出了建议对被告人江天勇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

  法庭宣布将择期宣判。“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新浪微博官方账号对庭审进行了全程视频直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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