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江门市公安局江海分局民警叶志恒在昏迷23个月后,因身体机能衰竭,2月12日在五邑中医院经抢救无效因公殉职。叶志恒23年来始终无怨无悔地战斗在公安基层一线。

叶志恒叶志恒

  叶志恒生于1970年8月,广西忻城县人,中共党员,三级警督,先后荣立个人一等功1次,个人三等功1次、个人嘉奖15次。2017年4月被江门市文明委命名为第六届“爱在江门”十佳道德模范。

  2016年3月18日,叶志恒在完成连续20天的安保任务后,因疲劳过度突发脑溢血晕倒在工作岗位上,后被送到江门五邑中医院抢救。手术后,叶志恒一直昏迷未醒,未脱离危险期。期间,广东省政府、省信访局,江门市委市政府以及省、市、区三级公安机关多次协调国内著名脑科医疗专家会诊。

图为叶志恒(右一)生前在设卡查验过往摩托车辆。图为叶志恒(右一)生前在设卡查验过往摩托车辆。

  叶志恒23年来始终无怨无悔地战斗在公安基层一线。1995年9月9日,时任巡警大队民警的叶志恒上街购物时发现一名中年男子手持凶器正追逐在一名满身是血的女子。关键时刻,叶志恒奋不顾身扑向歹徒,凭借过硬的擒拿术,赤手空拳将该男子制服。

  在1997年“2.1”绑架勒索案中,叶志恒假扮事主亲戚与绑匪开展了6个小时的周旋。疑犯发现不妙后,骑摩托车逃跑。叶志恒死死抱着嫌疑人,被拖行6米多。最终,叶志恒在同事们的支援配合下将绑匪制服,成功解救人质。

  2015年底,辖区某企业因资金链断裂导致工人工资无法及时支付。部分员工因着急拿钱回家过年,不断聚集甚至有过激行为。负责介入处置的叶志恒连续三天深入工人住处,逐个逐个了解诉求,协助登记统计拖欠工资的金额,从法律、情理等方面跟工人代表细细道来,引导他们从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还自己垫钱帮着急回乡的农民工购买火车票。

  (通讯员:曾祥龙 梁志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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